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77-2010 建标库

6  厂区职业卫生

6.1  通风、防尘、防毒、防辐射

6.1.1  本条对车间空气中的水泥粉尘、煤尘以及其他粉尘提出限值要求。粉尘直接影响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因此要求设计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车间内操作地带达标,防止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6.1.2  本条对部分处置危险废物水泥工厂车间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提出限值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不同,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中相关限值要求。

6.1.3  本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放散粉尘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要求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溢出。同时,通过采取自控与遥控措施,以避免操作人员与粉尘直接接触,减轻危害。

6.1.4  水泥工厂粉尘的控制与生产工艺设计密切相关,在设计中要注重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如降低物料落差、负压操作。

6.1.5  局部吸尘罩对扬尘点的控制是非常有效的,如何通过合理的设计,提高捕集效率是粉尘控制好坏的关键一部分。

6.1.6  由于工作人员在控制室的停留时间较其他地方要长很多,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对原料粉磨、熟料烧成、煤粉制备、水泥粉磨、水泥包装及各类破碎等生产车间的控制室要求采取相应防尘措施。

6.1.7  厂区应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除尘,通过道路增湿减少粉尘的飞扬,以改善作业环境。

6.1.8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或电力室的高压开关,其绝缘介质用油、加惰性气体等措施。当高压开关发生故障时,高温电弧使油燃烧,室内烟雾弥漫;或气瓶破裂,六氯化硫在电弧作用下,会产生多种有腐蚀性、刺激性和毒性物质;电容器在使用过程中会散发大量的热,且电容器在高压电作用下,有可能被击穿,致使绝缘材料燃烧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乙炔库中空气与乙炔气混合物,当乙炔含量达到爆炸浓度2.1%~8.1%时,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汽车保养的充电间产生氢气;射油泵间产生柴油雾气;燃油附件间挥发汽油;电瓶修理间产生铅蒸气;喷漆间产生松节油、白节油、苯等。为防止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如有上述场所均应进行排风。

6.1.9  产生有害气体的辅助生产车间包括化学分析室、煤烘干机地坑、循环水泵站的加氯间、污水泵站、铆焊车间以及汽车保养部分辅助房间等,在工作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有害气体,为改善职业健康条件,需设置通风系统。

6.1.10  为便于操作,同时也为保障操作安全,要求在室内外分别设置开关。

6.1.11  本条是对事故风机设计的要求,主要是为考虑通风效果。

6.1.12  为减轻酸碱或其他腐蚀性物质对人身的伤害,一般应及时进行清洗,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在相应车间和场所要求设置冲洗设施。

6.1.13、6.1.14  对电磁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