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77-2010 建标库

5.5  防电伤

5.5.1  由于使用环境条件的不同,电气选择应根据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分级规定选择适用防护等级的设备。

5.5.2  本条对易燃易爆等环境下电气设备的选型提出相关要求。

5.5.3  电气“五防”是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凡有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和相应的防误电气闭锁回路。本条规定主要针对6kV~35kV高压开关柜的设置要求,目的是防止因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以保护人身安全。

    “五防”功能高压开关柜是指:

    1  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2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

    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5.5.4  本条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保护装置进行规定,主要考虑使用时间长了会因绝缘老化,出现破损而造成短路事故,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会引起爆炸着火危险。因此规定绝缘水平,在—般场所不能低于网络额定电压,以保护设备正常运行及人身安全。

5.5.5  本条对室内、外电气设备,特别指裸带电设备及线路,对建筑物及对地要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凡操作人员能触及的裸带电体要设置安全围栏,正在送电运行及检修设备要挂警示牌等标志,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

5.5.6  本条要求检修用的手持电器(如检修照明灯具等)电压不得超过36V。在不便于工作的狭窄地区,或工作人员能接触大面积金属物体的场所(如窑、磨、电收尘器等),手持安全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主要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5.7  本条规定主要考虑手持电器触电危险性大,因而加漏电保护装置,以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

5.5.8  本条规定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接地,主要是考虑电气设备因绝缘破损造成接地故障时,防止发生触电危害。

5.5.9  本条对直接接触保护技术进行规定,特别提出防止直接接触保护的部件,只允许用工具拆卸或打开,主要是考虑将发生触电危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5.5.10  本条对电气设备静电积聚提出控制要求,主要是为防止静电造成人员伤害和火灾风险。为降低静电的电位,可采取接地等措施防止静电积聚。在易燃易爆区内,凡是可能产生静电的机器、设备、管道、用具等都要接地;用金属网、金属板等导电性材料来屏蔽带电体,降低静电电位,以防止带电体向人体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