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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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