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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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本条—是对蒸?汽凝结水回收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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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中《必须确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能【方面的政策》和法令凝结水回【。。收率:应达到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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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用蒸汽间—接加热而《产生的凝结水除被】加,。热介质有毒或有强腐!蚀性的溶液外应尽】可能:加以回收对于—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设置—水质监督测量装【置经处理《后,方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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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采暖【通风和生产用蒸【汽凝结水压差小于】0.3MP》。a可以合管输送【如压差大于0.【3M:Pa应?。采取:措施后才《能合管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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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由于《回水管道内汽—。水混合两相》流动所以《管径较大投》资高采用余压—回水系统《。时宜在凝结》水管道增设换热装置!以回收热量、降【低,水温、缩小管径、节!。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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