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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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 麻纺织工》厂车间的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穿筘》、验布和《修布宜采用混合【照明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荧》光灯局部照明可【根据用途及环境采用!不,同的光源漂染—车间宜采用混合【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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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车》间作业?区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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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照明配—电应采取防》频闪措施;车—间照明?应按工序分区设照明!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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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 车间内应》设,供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与《转角处应设置疏散】。标志出口标志灯【和指向标志灯宜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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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安全照明的电!源应和该场所的电】力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接自同一》台变压器不同—馈电线路的》专用线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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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车间内应!根,据,照明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使用《特点合理选用灯具灯!具的布置《与安装应安全—及,维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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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麻,纺织工厂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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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 麻纺织工厂各生产!。车间照度可按本【规范第G《.0.1条~第G.!0.5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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