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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建筑防!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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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业有《关防火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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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麻纺!织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滤尘室—应,按乙类防火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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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 漂染车间原布【间、白布《间、整理车间、整装!车间等干《燥性车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练漂【、染色、《皂洗等潮湿性—车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丁类】当丙类、丁》类生产车间安排在同!一防火分《区,时应按丙类》生,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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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毛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实体墙与】。相邻车?间,隔开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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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 亚麻原料厂和亚】麻纺织厂的梳麻、】前纺:车间与其他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实—体墙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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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麻》库不应设《置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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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滤尘室应【布置在直接对外开门!的附房内《或独立建筑》物内滤尘室》不得:兼作他用《其上部严禁布置生】产车间、辅助—。车间或生活》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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