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73-2011 建标库

6.6  交流所用电系统

6.6.1  所用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大型整流所应设两台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分段单母线系统。

6.6.2  铝电解和大、中型重有色金属电解整流所,直流测量装置、整流器和整流变压器的冷却系统等重要用电设备,应由两个电源供电,末端自动投入。重有色金属小型电解整流所,宜采用两个电源供电。

6.6.3  晶闸管整流机组的同步电压源,宜取自机组供电电源母线电压互感器;当取自所用电系统时,应与整流机组电源同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