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 》 6.1.【1  出厂检验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 6.1.【2  型式检验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     6【.1.2.2— ,。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 :。 6.《2  判定规则【。 ,   !  表3第1项【。的5.1.4~【5.:1.6第3项第5项!的5.5.7第8项!第13项第1—7项~第19项第2!。0项中4.5—.2第23项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如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