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要求
?
6—.1.?2, , 型:式检验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新产品试制【定型;
—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
6.2《 , 判定?规,则
【
《 表?3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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