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检验规则
—
,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要求
!
6.1】.2: 型式检验—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
!
:
? , ?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
《 ?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
【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要求时—;
!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
6.1.!2.:2 :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6】.2 判定规【则
《
— 表3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