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
4.1 】 基本要求
!
》 , 照明《。消防车(以下简【称照明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4.2 】整车要求
【
《
4.?2.1 驾驶室内!应设置指《示照明系《统,升降装置回收状【态的信号《装,置在升降装》。置,未收回时移动车辆】应有声?光报警报警声—在驾驶员座位—处应不低于80【dB(A《)
《
4.2.【。2 : ,主照明灯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15m的照!明车应设置支腿【
《
4.2》.3 车顶—应设置照明灯具的固!定托架
《
4.【。2.4 照明车】在完成?GB 7956【.1-2014中5!.1.8规定的防】雨密:封试验后其照—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4.2.5! 液压油箱附近明!显位置处应设—有告知用户所用液】压油牌号《、,使,用温度范围、—容量、更《换,周,期及更换液压—油时:应,。注意事项《的标牌液压油—箱应设置指示箱【内液:压油液位和温度的】装置:。
?。。。
4.2.6】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置照】明系:统的文字或图示【操作说明及》警示说明操作说明和!警示:说明: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或!不同大?小的字体加以区分】操作说明内容应包含!照明系?统接地的《方式:。警示内容应》包含“照明系统运转!稳,。定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和“注意!高电压、《高温”等内》容
!4.3 底盘改制!要求
?
【 照明车的】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4.】4, 照明《系统要求
》
【。4.4.1 一】。。般要求
【
4【.4.1.1 】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要求
】
4.4.!1,.2 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50kW控【制柜在保证自—身正常工作要—求外外接《输出功率《和发:电机(组)功率相】。匹配且不《。应小于30kW
!
《 4.4.】1,.3 ? 照明系《统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4.4.1.4 】 主:。照明灯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5min内达【到4.4.1.5规!定的照?。度二次启《。动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1?0min具》有热启动功能—的照明灯组二次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 , 4.4.【1.:5 主照明灯【具在距离《30m~1》00:m范围内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4.《4.1.6 【照,明系统应设置辅助】照明灯在未》开启主照明灯—的情况下启动辅【助照明灯30—s后距离10m【~3:0m范围内》各测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4《.4.1《.7 ?。 ,照,明系统的升降应平稳!可靠: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4.1.8 【 ,照明:系统的?升降装置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0mm—
】 :4.4.1.9【 照?明灯具?的动作应至少有控制!柜操:作及遥?控装置操作两种方】式且各种操》。作方式应互锁
【
!4.4.1.—10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对照明系统供电、】发电机(组》)对外?部,。设备供电《和外来电源对照【明系统供《电等的互相》切换
?
— 4.》4,.1.11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要求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要求
》
— 4.4—.1.12 【控制柜选《用的插?座应采用工》业插座?并具有防水功能且】符合:GB/T 119】。18.?1的要?求
《
? 4.4.】1.13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供—电功能和显示—功能
【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 2个3】80V输出电—源插座、3个220!V,输出电源插座;
】
?
: , 】。 各相电压、各相】电流、?频率显示
!
4.4.2 】安全要求
—
【 ,4,.4.2.1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并设有紧急切断【按钮
》
4.!4.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
,
? 4.4.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4.4.2.!4 :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应满足GB【/T ?42:08中?IP5?。5的要求控制柜防】护等:级应满足IP2【2,的要求
《
?
4.4!.2.5 照【明车在10》级风工况条件下车体!不应侧翻照明系统】升降装置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
》。4.4?.3 《可靠性要求
】
:
4.4.!3,。。.,1 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
【 :。。 ,4.:4.3?.2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100《次工作周期升降装】置,、俯仰回转机—构应工?作正常
—
?
4.《5 仪器仪表要求!
《
,
? 照明车的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要求—
,。
,
》
,4.6? 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
4.6.1】。 照明车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要求
—
4?.6.2《 照明车的—随车器材参照—表2的要求配备【
》
】
4.7《 警报灯具
】。
?
? 照明—车的: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要求
!
4.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
4.8.1 】照明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至少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
《
《 底盘《操作手册;
—
: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 底盘合格【证;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照明车合【。格证;
】
照—明车电气《原,理图(含安》全,控制系统);
【
《
: 照《明车:液压原理图》;
【 照明—车使用说明书;
】
【 照明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 , , , 照明车随车—器材清单;
—
?
,
照明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 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
4.8《.2 照明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照?明系统和发电机(组!)等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8】.3 照明—车应随?车配:置必要的液压密封】件,。。。备件和?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
4》。。。.9 标》志
—
【照明: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