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
》4.1 基本要】求
?。
,
— , 照明消》防车:(以下?简,称照明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2 整《车要求?
4!。.2.1 —驾驶室内应设置【指示照明《系,统升:降装置回收状态【。的信号装《置在升降装置未收】回时移动车辆应有声!光,报警报警声在驾【驶员座位处应不【低,于80?dB(A)》
4.】2.2 主照【明灯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15【m的照明车》应设置支《腿
?
4.2.3! 车顶应》设置照?明灯具的固定托架
!
4.2】.4 照明车在】完成G?B 79《56.1-2014!。。中5.1.8规定的!防雨密封《试,。。验后其照《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4?.2.5 —液压油?箱附近明显位—置处应设有告知用户!所用液?压油:牌号、使用温—度范围、容量、【更换:周期及更换》液压:油时应注《意事项的《标牌液压油箱—应设置指示箱内液压!油液位和温度的【装置:
》
4.2《.6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置照明系统的【文字:或图示操作说明及警!示说明操《作说明和警示说【明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或不同大小的字体】加以区分操》。作说明?内容应包含照—明系统接地的方式警!。示内:容应包含“照明系】统运转稳《。定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和“注意高电】压、高温《”等内容
【
4.3 ! 底盘改制要—求
《
,
— 照明车的—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4.4 照明系统!要求
《
4.4!.1 一》般要求?
! ,4,.4.1.1 】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要求
?
— 4.4.1.!2 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50kW控制柜在!保证自身正常工【作要求?外外接输出》功率和发电机—(,。。组)功率相匹配【且不应小《。于30k《W
】 4.4.1】.3 《照明系统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 4.4.》1.4 主照明】灯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5mi?n,内达到?4.4?.1.5规定—的照度二次启动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10m!in具?有热启动功能的照明!。灯组:二,次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 4?.4.1《.5 主照—明灯具在《距离30m~—100m范》围内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 4.4.1.【6 照明系统应设!。置辅助照明灯在未开!启主照明灯的—情况:下启动辅《助照明灯30s后】距离10m~3【0m范围《内各测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4.4.【1.:7 照《明系统的升》降应平稳可靠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4.1.8 【 照明系统的升【降装置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0mm
》
4!。.4.?1.9 》照,明灯具的《动作应?至,少有控制柜操—作及遥?控,装置操作两》种方:式且各种操作方【式应互锁
【
? ? 4:.4.1.》1,0,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对照明系统供电】。、发电机(组)对外!部设备供电和—外来电源对照明系统!供电:等的互相切》换
》
4.4!.1.11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要求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要求
】。
《 4《.4.1.12【 控?制柜选?用的插座《应采用工《业插座并具》有防水功能且符合】。GB/T 119】18.1的》要求:
:
4!.4.1《.13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供《电功能和《显示功能
】
: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 , !2个:3,80V输《出,电,源插座、3个22】0V输出电》源插座;
【
— , 各相】电压、各相电流、】频率显?示
—
4.4.2 安!。。。。全要求
】
,。 4.—4.2.1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并设有紧急切断】按钮:
! 4.4.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4.4.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
《 4.—4.2.4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应满足GB【/T ?42:08中I《P55的《。要求控制柜》防护等?级应满足IP22的!要求
《
【 4:.4.2.5— 照明《车在10级》风工况条件下—车体不应侧》翻,。照明系统升降装置】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4.4.《3 可靠》性要:求
:
【。 :4.4.3》。.1 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
!
:。。 4.4【.3.2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100次《工作:周期:升降装置、俯仰【回转机构应工作正】常
—
4.5—。 仪器仪表—要求:
》。
照明!车的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要求
《
,
?
4.《。6 ?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
4—.6.1《 照明《车,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要求
!
4.6.2【 , 照明车的随车器材!参照表2的要求【。配备
!
》
4.7 警报!灯具
】
》 照明车《的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要求
!
4》.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
【4,.,8.1 照明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至】少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
—
底】盘操作手册》;
: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底盘》合格证;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
: : 照:。明车合格《证;:
》
照—。明车电?。气原理图(含—安全控制系统—);
?
】 照明车液》压原理图;
】
》 照明《车使用?说,明书:;
:
》 , , 照明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 : 照:明车:。随车器材清单—;
?
【。 照明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
4.?8.2 照明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照明系统和发电机(!组):等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8.3《 :照明车应随》车配置必要的液压密!封,件备:件和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
《
4.9 标!志
》
《 : 照明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