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 型式检验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6—.,1.2.2 【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中型式检验的【内容
【
:。
6.?。2 判定规则
】
?
,
《 , 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则
—
《 a)】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21—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b):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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