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
!
6.1.1 【 出厂检验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
6.1.2 】型式检验《
:。
】。6.1?.2:.1 ?。。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
, 6.1.】2.2 》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中—型式检验的内容【
—
,
6.2 判【定规则
】
》。 , 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则
:
《
a】)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21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b)】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