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6.:1,.,1 : 出厂检验
【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检验?
?
6】.,1.2.1 —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
?
: 《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
6—.1.2.2 】。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中型式检—验的内容
【
《。
6.2 判定规!则
?
》。
: 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则《
《。
? a)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2?。1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b)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