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
》
4.1 — ,基本要?求
!4.1?.1 气体消【防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2 气体】消防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4.2 整—车要求
!
4?.2.1 气【体消防车应配备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
4】.2.2 —气体消防《车的气体灭火—剂的钢瓶和罐—体的容积总和不【应,小于1500L
】
,
?
4.2.3—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字【高,不应低于7mm操作!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的》开启和关《。闭顺序;
—
: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开启【和关闭的具体要求】。。;
! 气体灭火剂适】用的:火灾类型;
【。
— 液态《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允许工作【压力范围;》
【 气体消防【车的允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
】 钢瓶或罐体的额定!充装:压力:;,
:
,
》 钢瓶或》罐体的检验周期和首!次检验时间;
!
,
减压】阀出口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
》
: 定期》检查钢?瓶或罐体《充装压?力的要求
—
4.2.】4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输气管路!简图并应标明适【用的气体类型
!
4.》2.5 气体消防!车在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危险》警示危?险警示字体应使用黄!底黑字标识字高不】应低于10mm高压!或极低?温的部件和部位应】可靠设?置,三角形警示标识
】
4.2.!6 气体消防车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开?关附近应设》置功能指示》标牌标牌上》。的字高不应》低于10mm
】
《4.2.7 — 气体消防车—采用的图《形标:识应是普遍认同的标!识或中文标识
】
,
4.2—.8:。 气体消防—车应至少在车辆两侧!各设置1套喷射器】和联接软管
】
4.2.9】 气体《消防车各操作机【构应:灵便:可靠自动控》制,系统:中各阀门应设置手】动应急开关气动阀门!。应设置手《动排气装置
】
4.2.1】0 ?气体:消防车按5.2.】。1,0的规定《进行试验后钢瓶不应!产生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自动控制系》统各阀门和手动应急!开关应能《正常启闭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4.】3 : 底盘改制要求
!。
》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4.《4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要求
!
?
:
4.4.1 一!般,要求
—
4.】4.1?.1 系统各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4.4.1.—。2 ?钢瓶应?符,合G:B/T 《5,099-19—94的要求
】
,
》 4.4.1.3 !。 钢瓶?应通过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并符合《GB 7956.1!-2014中—5.1.6.—1,.10的要求—
》
》4,.4.1《.4 《钢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
:
,
4—.4:。.1.5《。 钢瓶或罐体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
】4.4.1.6 !钢瓶:或罐体以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的要求【且安全阀的》。。泄压不能朝向—。操作人员《钢瓶:或罐体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05~1】.,1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输气管路—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2,5~1?.4: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
? 4.4.】1.7 减压阀】前后应分别设—置防震型《机械式压力表压【力表等?级不应低《于2.5级示值范】围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使用要求!
《
? 4.4.1.!8 减压》阀前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
—
:
— 4:.4.1.9— :输气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布置应整洁—固定应可靠》
《
4【.4.1.1—0 集流》管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
【
4.!4.1.《11 《钢瓶瓶头、集流管及!其他输?气管路联接接口、】安全阀泄压口—等处均应《设,置隔:离防护装置防止【高压气体灭火剂喷】出或部件飞出直接】造成周围人员人身伤!害隔离防《护装:置应易于启闭并【便于拆卸
】
》 4.4.1.【12: :喷射器应《设,。置,开关:以及便于手持的手柄!并配备可《固定:于地面及《。墙面的装置喷射器应!采用耐低温的材料制!成
《。
,。
: 《4.4.1.13 ! 喷射器联接软【管长度不《应小于50m其性能!应,符合GB/》T 3?683的要求—
,
:。
4.4.【。。2 氮气》灭火系统要求
【
!4.4?.2.1 液氮】灭火:系统的液氮》罐应符合GB/【T 150.1、G!B/T 150.3!、GB/T 1【50.4的要—求
】 4.4.2.!2 氮气》灭火系统《。喷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4【.4.2《.3 液氮灭火系!统应设置蒸》发装置蒸发装置应】保证液氮的气—化满足系统喷射性】能要:求,
—。 4.4.2!.4 ? 采用自加压方【。式喷射的液氮灭【火,。系统应具有压力平衡!功能:保证工作压力稳【定在±10》%误:差范围内《
—4.4?.,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
! 4.?。4.3.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应采?用具有泄《压功能的瓶头阀瓶】头阀的泄压压力应符!合GB 259【72的相关规定【。
— 4.4.3!.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的虹?吸管:应采用抗灭》火剂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
: : 4.4》.3.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
》
:
4.4.【4 密封及—强度要求《
【 4.4—。.4.?。1 喷射器应【按5:.4.4.1的【规定进行500【次连续启闭试验【后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
4.】4.4.2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按5.4.4.【2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出现》压力值下降等现象
!
?
4.】4.4.3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承?压管:。路和零部件应按【5.4.4.3的】规定进行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应出现泄漏和—管路残余《变形等现象
!
4.5【。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
4.5.1 !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
4—.5.2 》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
《
,
—4.6 警报灯具!。。
—
气【体消防车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
?
:
4.7 —。 随车文《件及工具
—
,
4.【7.1? 气体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
》底盘操作手册;【
?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 ,。 :气体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
?
: , 气体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采购目—录;
! :。。 气体消防》车合格证;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 气体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
4.—7.2 《 ,气,体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
:
4.8 标】志
》
?
? 气体消防—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