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技术要】。求
《
:。
4—。.1: 基本要求—
《
4.—1.1 气体消】防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4.:1.:2 气《体消防?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
,
4.2 》 ,整车要求
》
4】。.2.1 —气体消防车应配备】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
》
4.2.》2 气《体消防车的气体灭火!剂的钢瓶和罐—体的容积总和不应小!于,1500L》
《
4.2.3【 ,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字高不应低于!7mm操作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的开启和关闭顺【序;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开【启和关闭的具体要】求;
! 气体灭—火剂适?用的火灾类型;
!
?
液态【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
: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允许工作》压,力范围;
—
《 气体—消防车的允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
】 钢瓶?或罐:体的额定充装压【力;
【
钢瓶或罐!体的:检验周期和》首次检验时间—;
! 减压阀出口【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
—
?
定期检!查钢瓶或罐》体充装压力的要求
!
》4.2.4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输气:管路简?图并应标明》适用:的气体类型
—
,
4》.2.5 气体消!防车在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危险警示危险警示!字体应使《用黄:底黑字标识字高【。不应低于10mm高!压或:极低温的部件和部位!应可:。靠设置三《角形警示标识
】
:
4.2.—6 气体消防车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开,关附近应设置功【能指示标牌标牌上的!字高不应《低于1?0,mm
—。
4.2.7【 气体消》。防车采用的图形标】识应是普遍认同【的标识或中》。文标识
《
4.【2,.8 ? 气体消防车—应至少在车辆两侧各!设置1套喷》射器和联接软管【
》
4.2.9— 气体消防车各】操作机构《应灵便?可,靠自动控制系统中】各阀门?应,设置手动应急开关】。气动阀门应设置手】动排气装置
】
4.2—.10 《 ,气,。。体,消防车按5.—2.10的规定进】行试验后《钢瓶不?应产生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自动控】制系统各阀门和【手动应急开关应能正!常启闭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
4?.3 底盘改制】要求
《
【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4!.4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要求
【
:。
4:.4.1 》 一般要求
】
《。 4.4.【1.:1 系《统各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4.4—.1.2 —钢瓶应?符合GB/T 【5,09:9-19《94的要求
】
《 4.4—.1:.3 钢瓶—应通过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并符合G【B 7956.【1-2014中5】。.1.6.1—.,10的要求
!
》 4.4.》。1.:4 钢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
,
? ? 4.4《.1.5 》 钢瓶或《罐体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
4.4】.1.6 钢【瓶或罐体以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的】要求:且安全阀的泄压不能!朝向操作人员钢【瓶,或罐体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0!5~1.1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输【气管路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2【5~1.4》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
?
》 ,4.4?.1.7 减压阀!前后:应分别设置防震型机!械式压力表压力表等!级不:应低于2.5—级示值范围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使用要!求
!。 4.4.1.8! 减压阀前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
!。 4:.4.?1.9 《 输气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布置!应整洁固《定应:可靠
! 4.4.1】.10? 集流管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
! 4.4.1—.,11 钢瓶瓶头、!集流:管及:其他:输气管路联接接口】。、安全阀泄压口【等处均应设置隔【离防护装置》防,止高压?气体灭火剂喷出或部!件飞出直接造成周】围人员人《身伤害隔离防护【装置应易于启闭【并便于拆卸
!
》 4.4《.1:.12 喷射器应!设置开?关以及便《于手持的手》柄并配备《可固定于地面及【墙面的装置喷—射器应采用耐—。低温的材《料制成
》
】4.4.《1.13 喷射】器联接软管长度不应!小于50m其性【能应符合GB/【T 3683的要求!
》
4.4《.,2 : 氮气灭火系统要求!
,
— 4.4.2.!1 液氮》灭火:系统的?液氮罐应符合—GB/?T 150.—1、GB/》T 1?50:.3、GB》/T 150.4】的要求
—
4】.,4.2?.,2 氮气灭—。火系统喷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4.4.2.!3 液氮灭火系统!。应设置蒸发装置蒸发!。装置应保证液—氮的气化《满足系?统喷射性能要求
】
《
: 4《.4:.2.4《。 采用自加压方】式喷射?。的液氮灭火系—统应具有《压力平衡功能保证】。工,作压力?稳,定在±10%误差范!围内
—
4.4.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
》
4.【4.3?.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应—采用具有泄》压功:能的瓶头阀》瓶,头阀的泄《压压力应符合GB】 25?972的相关规定
!
】 4.4.3.2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的虹》吸管:。应,采用抗灭火剂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
— 4.4.3】.,。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
—
4.4】.4 密封及【强度要求
—
,
4】.4.4.1 【 ,喷射:器应按5《.4:.4.1的规定【进行50《0次连?。续启闭试验》后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 , 4.4.4.!2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按5》。.4.4.2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出现压力值下—降,等现象?
:
,。
? ? 4.4.4—.3: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承压【管路和零部件应【按5.4.》。4,.3的规定》进,行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应出现》泄,漏和管?路残余变形等现象
!
》
4.5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4.5—.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4!.5.2 》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
《
4.6》 :警报灯具
!
:
》气体消?防,车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
,
:。。
4.7 【随车文件及工具
!
,
4.7.!。1 气体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 : 底盘操作手册】;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气体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
:
气体【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采购目录;》
:
?
气—体消防车合格证【;
《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气》体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 ,。 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
4.7.2 】 气体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8 【 标:志
:
:。
《
气体消防!。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