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
4.1 基!本,要求
?
【4.1.1 — 气体消防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4.1.2】 气体《消防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
4【。.2 整车要求】。
—
4.2.1【 气体消防车【应,配备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
—
4.2》.2 气》体,消防车的气体—灭,火剂的钢瓶》。和罐体的容积—总和不应小于150!0L:
》
,4,.2.3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字《高不应低于7m【m操作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的开启?和关:。闭顺序;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开启和关—闭的具?体要求;
【
— 气体?灭火剂适《用的火?灾类:型;
?
》 液》态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允许工—作压:。力范围;
—
:
: 气体消【防车的允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
钢瓶或!罐体的额定充—装压力;
】
》 钢瓶或罐体的检】验周期和首》次,检验:时间;
》
—。 减压阀》出口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
:
【 定期《检查钢?瓶或罐体《充装压力《的要求
》
《4.2?.,4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输气管路简!。图并应标明适用的气!体类型?
4【.,2.5? 气体消防车在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危险警示危险!警示:。字体:应使用黄《底黑:字,标识字高不应低于1!。0mm?高压或?极低温的部件和【部位:。应可靠设《置,三角形警《示,标识
—
:。4.2.6 — 气体消防车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开关附!近应设置功》能指:示,标牌标牌上的字高不!应低于10mm
!
,
?4.2.7》 气体消防车【采用的图《形,标识应是《普,遍认同的标识或中文!标识
4!.2:.,8 气体消—防车应?至少在车辆两侧各】设置1?套喷射器和联接【。软管
《
:
4?.2.9 气体消!防车各操作机—构应灵便可靠自【动控制系《统中各?阀门应设《置手动应急开—关气动?阀门应设置手动排】气装置
!。4.2.10 气!体,消,防车按5.2.10!的规:定进行试《验后钢瓶不应—产生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自:动控制系统各阀【。门和手动应急开关】。应能正常《启闭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
4.3— 底盘改制要【求
—
,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
:4.4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要:求
?
,
4—。.4.1 一【般要求
! 4.4【.1.1 —系统各?。。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4.?4,.1.2 钢【瓶应符合GB/T】 5099》-1994》的要:求
【 4》.4.1.3— 钢瓶应通过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并符》合GB 《7956.1-2】。014中5.—1.6.1.—10的要求
—
】 4:。.4.?1.4 钢—。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
》 4.4.1】.5 钢瓶或【罐体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
:
,
? 4.4.1【.6 钢瓶或罐体!以,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的要求且安全阀的泄!压不能朝向操作人】员,钢,瓶或罐?体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05~1.1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输—气,管路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25~【1.4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
: 4》.4.1.7 】减压阀前后应分别】设置防震型机—。械式压力表压力【表等级不应低—于2.5级示值【范围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使用要求
!
— , :4.4.《1.8 减压阀前!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
!
4.4!.1:.9 输气—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布置应整洁!。。固定:。应可靠?
【 4《.4.1.10【 集流管》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
!
【4,.,4.1?.,1,1 钢《瓶瓶头、集流管及】其他输气管》。路联接接口》、安:全阀泄压口》等处均应设置隔离防!护装置防止高压气体!灭火剂喷出或部件飞!出直接造成周围【人员人身伤害隔离防!护装置应易于启【。闭并便?。于拆卸
《
】 4.4.1—.12 喷射器】应设置开关以—。。及,便于手持的手柄【并配备可固定于【地面:及,墙面的装《置喷射器应》采用耐低《温的材料制成—
】 , ,4.4.1.13】 喷射器》联接软管长度不应小!于50m其》性能应符合GB/】T 3683—。的要求?
4【.4.2 氮【气灭火系统要求
】
【 4.《4.2.1》 液氮灭火—系统的液氮罐应【符合:GB/T 1—50:.1、G《B/T 《150.3、GB】/T ?15:0.4的要求
【
!4.4.《2.2 《 氮气灭《火系统喷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4》.2.?3 液氮灭火系】统,应设置蒸发》装置蒸发装置—应保:证液氮的《气化满足系统喷射性!能要求
! 4.4【.2.4 》 采用自加压方【式喷射的液氮灭火】系,。统应具有压》力平衡功能保—证工作压力稳定【。在,±10%误差—范围内
【
4.4.3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
! : 4.4.—3.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应采用具有泄压功】能的瓶头阀瓶头阀】。的泄压压力应符合G!B 25972【的相关规定
—
!4.:4.3.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的虹吸管应采—用抗灭火剂》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 , 4.4.》3.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
4.4.4 ! 密封及强度要【。求
】 : 4.4.4.1】 , 喷射器《应按5.4.—4.1的规定—进行:5,00次连《续启闭试验后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
?
: ?。4.4.4》.2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按5.4.4—.2: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出现压力值下】降等现?象
:
】 ,。。4.4.4.—。。3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承压管路和零部件!。应按5.4.4.3!。的规:定进:行,。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应出现《泄漏和管路》残余变形等现象
!
?
,
:。4.5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4.5.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4.5!.2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
,
!4.:6 警《报灯具
【
】气体消防车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
4.7— 随车文件及【工具
》
:
?4.7.1 气】体,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底盘操作—手册;
》
《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气体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
气体!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采购目—录;
】。。 气体消防车!合格证;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气】体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4.7!.2 ? 气:体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8 ! ,。标志
?
《
气】体消防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