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
4!.,1 基本要求
!
《
4?。.1.1《 气体消防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4.1.》2 气体消防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
4.—2 整车要求
】。
4】.2.1 气【。。体消防车应配备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
4【.2.2 气体消!防车的气《体灭:火剂的钢瓶和罐【。体,的容积总和不应小于!15:00L
》
?
,4,.,2.3 《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字高不应低于—7,mm操作《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的开》启和关闭顺序;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开启和!关闭的具《。体,要求;
—
气体!灭火剂适用的火灾】类型;?
【 液态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允》。许工作压力范围;】
】。 气?体消:防车:。的允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
,
? 钢瓶或罐体的】额定充装压力;
】
:
— 钢:瓶或罐体的》。检验周期和首—次检:验时间?;
《
》。 减压阀出—。口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
?
【定期检查钢瓶或【罐体充装压》力的要求
!
,4.2.4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输气》管路:简,图并应标明适用【的气体类《型
?
4.2.5! 气体消》。防车在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危险警示危!险警示字体》应使用?黄底黑字标识—字高不应《低于10mm—高压或极低温的部】件,和部位应可靠—。。设置三角形警示【。标识
》
4.2.【6 气体》消,防车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开关《附近应设置功能【指示标牌《标牌上的《字高不应低于1【0,mm:
4【.2.7 —气体:消,防,车采用的图》形,标,识应是普遍认同的】标识或?。。中文标?识
?
4.—2,.8 《气,体消防车应至少【在,车辆两侧各设—置1套喷射器和联接!软管
4!.2:.9 气体—消防:车各操作《机构应灵《便,。可靠自动控制系统中!各阀门应设置手动应!急开关?气动阀?。门应设置手》动排气装《置
4.!2.10 气体消!防,车按5.2.10】的规定进《行试验后钢瓶不应产!生,。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自!动控:制系统各阀门和手】动应急开关》应能正常启闭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3 底盘—改制要求
】
【。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4.4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要求
!
:
,
4.4.1 【 一般要求》
:
— 4?.4:.1.1 系统各!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4.4.1.】2 ?钢瓶应?符合GB/T 50!。9,9-19《94:的要求
—
4.!4.1.3》。 钢瓶应通过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并符合GB 79】56.?1,-2:014中5.—1.6.《1.10的要求
】
!4.4.1.4 !钢,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 , : 4:.,4.:1.5 《 ,钢瓶:或罐体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
,
: 4.4.1!.6 钢瓶或【罐体以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的要!求且安全《阀的:泄,压,不能朝向操作人员钢!瓶或罐体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05~1.1【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输气:管路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2】5~1.《4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
4【.4.1《.7 减压—阀,前后应分别设置【防震型机械式压【力表压?力表等级不》应低于2.5—级示:值范围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使】用要求?
?
《 4.4.1.!8 减压阀前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
》
— 4.4.1.9 ! 输气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布置应—整洁固定应可靠
】
》 4》.4.1.10【 :集流管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
《
】4.4.1.11】。。 钢瓶《瓶头:、集流管及其他【输气管?路,联接接口、安全阀】。泄压口?等处均?应设置隔离防护【装置:防止:高压气体灭火剂【喷出或?部件:飞出直接造成周【围人员人《身伤害隔离防护装置!应易于?启闭并便于拆—卸,
:。
《 4.4【.1.12》 喷射器》应设置?开关以及便于手持的!手柄并配备可固定于!地面及墙面的—装置喷射器》应采用?耐低温的《材料制成
!
? 4.4.1.】13 喷》射器:联接软管长度不应】小,于50m其性能应】符合G?。B/T? 36?83的要求
!
4.4.2 !氮气灭火《系统要求
—。
4!.4.2.》1 液《氮灭火系统的液氮】罐,应,符合:GB/T 1—50.1、G—B/:T 150.—3、GB《/T 1《5,0.4的要求—
! 4.?4.2.《2 氮气灭火系统!喷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4《.2.?3 液氮灭火系统!应设置蒸发装置蒸发!装,置应保证《液氮的气化》满足系统喷》射性能要求
】
:
4.4】.2.4 采【。用自加压方式喷射】的液氮灭火》系统应具有压力【平衡:功能保证工作—压力稳定在±10%!误差范围内
—
》4.4.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
! 4.4.3【.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应》采用具有泄》压功能的瓶头阀【瓶头:阀的:。泄压压力应符合GB! 259《7,2,的,相,。关规定
【
4【.,4.3.2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的虹吸管应采【用抗灭火剂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
】。 4.4.3.3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
?4.4.4》 密封及强—度要求
《。
!。4.4.4》。.1 《喷射器应按5.4】.4.1的规—定进行500次连】续启闭试验后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
,
?
4.4.!4.2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按5.4》。.,4.2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出现压《力值下降等》现象
! 4.4.4.!3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承压管—路和零部件应按5】。.4.4《.,3,的规定进行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应出现泄》漏和:管路残余变形—。等,现象
》。
?
4?.5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4》.5.1 》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
4.5.》2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
【
4.6! 警报灯具
】
【。 气体》消防车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
,。
》
4.7 随【车,文件及?工具
!
4.7.1 气!体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 , 底盘操作手【册;
《
?
,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气体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 ?。 气体?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采购?。目录;
《。。
《
: ?气体消防车合格证;!。
: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气体【。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
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
4.7.2 气!体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8 —标志
!
, ? 气体消防》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