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 技术要求
】。
《
4.1 【 基本?要,求
《
4.【1,.,1 气体》。消防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2 气】体消防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4.2 整【车要求
》
《
4?.2.1 》 ,。。气体消防车应配【备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
!
4.2.2 气!体消防车的气体灭火!剂的钢?瓶和:罐体的容积总和【不应小于15—00L
》
4.2.】3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字高不应】低于:7mm操作》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的开启?和关闭顺序》;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输气管!路阀门开启和关闭】的具:体要求;
—
:
气体灭!火剂适用的火灾类】型;
【
液态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
: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允许工【作压力范围》;
》
气【体,消,防车的允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
》 钢瓶或罐【体的额?定充装压力;
!
钢】瓶,或罐体的检验周【期和首次检验—。时间;
《
】 减压阀出》。口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
》
? 定期检【查,钢瓶或?罐体充装《压力的要求
—。
》4.2.4 — 气体消防车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输气管《。。。路,简图:并应标明适用的气】体类型
《
》4.2.5 气】体,消防车在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危险】警示危险《警示字体应》使用:黄底:黑字标识字高不应低!于10m《m,高压或极低温的部】件和部位《应可靠设置三角形】警示标识《。。
:
?
4:.2.6《 气?体消防?车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开!关附近应设置功能】指示标牌《标牌上的字高不应低!于10?mm:
:
,
4.2.7】 气体消防车采用!的图形标识应是普遍!认同的标识或—中文:标识
【
4.2.8—。 气?体消防车应》至少在车辆》两侧各设置1套喷】射器和联《接软管
—
4.》2.:9 气体消—。防,车各操作机》。构应灵?便可靠?自动控制系统中各】阀门:应设置手动应—急开关气动阀门应设!置手动排气》。装置
?
4.2】.10 气体【消防:车按5.2.10的!规定进行试验后钢瓶!不应产生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自动控制系统【各阀门和手动应急】开关:应能正常启闭—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4.3【 底盘《。改制要?求
:
:
:
?。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4.4!。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要求
【
—
4.4《.1 一般—。要求
《
】4.:4.1.1 系统!各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4.4.1【。.2 《钢瓶应符合G—B/T 50—99-1994的】要求
》
4.!4.1.3 — 钢瓶?应通:过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并符合G《B 7956.【1,。-2014中5.】1.6.1.—10的要求
—
:
4】.4.1《。.,4 钢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
? 4.—4,.1.5 钢瓶或!罐体: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
【 4.?。4.1.6 钢瓶!或罐体以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的要求《且安全阀的泄压不】能朝向操《作人员钢瓶或—罐体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05~1.1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输气管路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为1.25~1.】4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
,。
4.4】。.1.7 —减压阀前《后,应,分别设置防震—。型机械式压力—表压力表等级不应低!于2.5《级示值范围》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使用】要求
—
,
, 4》。.,4.1.8 【减压阀前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金属?材料输气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
?
】4.4.《1.:9 输《气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布置应—整洁固定《。应可靠
《
!4,.4.1.1—0 集流管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
】
,
:
: : , 4:。.4.1.11 !钢瓶瓶头《。、,集流管及其他—输气:管路联接接口—、安全阀泄》压口等处均应设置】隔离防护装置防【止高压气体灭火剂喷!。出或部件飞出直【接造成周围人员【人身伤害隔离—防护装置《应易于启闭并便【于拆卸
【
4.4!.1.12》 喷射器》应设置开关以及便于!手持的手《柄,并配:备可固定于地面【。及墙面的装置—。喷射器应采》用,。耐,低温:的材料制成》
— : 4.4》.1.13 喷】射器联接软管长【度不应小于50m】其性能应《符合G?B/T 3683的!要求
】4.4.2 氮气!灭火系统《要,求
《
4】.4.2.》1 液《氮,灭火系统的液—氮罐应符《合GB/T 150!。.1、GB/T 1!50.3、GB/】T 150.4的】要求:。
《
? 4.》4.2.2 氮气!灭火系统喷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4!.2:.3 液氮灭【火,系统应设置蒸—发装置蒸《发装:置应保?证液氮?的气化满足系统喷】射,性能:要求
! 4.4.【2.4 采用自】加压方式《喷射的液氮灭火【系统应具有》压力平衡功》能保证?工作压力稳定在【±10%误差范围内!
《
4.4.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
《
!。4.4.3.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应采用《具有泄压功》能的瓶头《阀瓶头阀《的泄压压力应符合G!B 25972的相!关规定?
?
》 4.4.—3.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的虹吸管应采】用,抗灭火?剂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
— 4.4.—3.3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
4.4!.,4 密封及—。强度:要求:
《
4.】4.4.1 — 喷射器应按—5.4.4》.1:的规定进行500次!连续启闭试》验后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
,
》。 4.4.4.2!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按5.4.4.!2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出现压力值下【降等现象
!
《 ,。4.:4.4.3 — 车载式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承压管路和》零部:件应按5《.4.4.3的规】定进行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应出:现泄漏和《管路残?余变:形等:现象
《
—。4.:。5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4》.5.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4.】5.2 《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
!
4.6 】警报灯具
【。
!气体消防车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
4.7《 :随车文件及工具
】
:
《。
4.7.1 】气体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 《底盘操作《手册;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 , 气体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
》 :。气体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采购目—录;
—
气【体消防车合格证;
!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气》体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 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
4.7.!2 气《。体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8 标志
!
》
—气体消防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