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 检验?。规则
《
6!.1 ?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检验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
!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
6.】1.:2.2 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内容
!
6.》2 判定规—则
! 对于表【3中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13!、,15、1《6、17、23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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