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检验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新产品试制定【型,;   !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    《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 , , ,     6.1】.2.2  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内容— 】6.2  判定规则! 》     对】于表3中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13、】15:、16、17、【23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