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技:术要求
《
》
,
4.1 】基本要求
】
?
: 干粉》消防:。车(以?下,简称干粉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
4.2— 整车要求
】
《
:4.2.1 干】粉炮和?各,种阀门?、开关等操》作应灵活可靠—并有:中文标注《
,
4.【。2.2? , 钢瓶?出口:处、减?压阀的前后以及干粉!罐均应安装防震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
?4.:。2.3 采用自】动控制阀门应具【备手动应急操—作功能;采用—气动阀门应》。设置集中放气开关
!。
,
4.2【.4 ?。 干粉罐和钢瓶【应便于检查和—更换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4.2.5》。 系统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和:工作原?理图标牌《字高不?应低于7mm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干:。粉系统?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证阅读的】照,明
】
,4.:3 底盘改制【要求
?
4】.,3.:1 干粉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4:。。.3.?2 ?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
》4.4 干粉【系,统,要求
【
4.4.1 ! ,干粉罐?
:
》 4.4.1】.1 干粉罐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GB/T 150!.3:-20?11和?GB/T 1—50.4-2—0,1,1的相关要求
!
【。4.4.1.2 】 干粉?罐上部应设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2011【的相关要《求
?
:。
4.】4.1.3 — 干粉罐上部应设手!动泄:。压装置
》
:
? 4《.4.1.4 【 干粉罐内、外【表面应平整除锈【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 : 4.《4.1.5 — 干粉罐外表面应涂!。装G:B/T? 31?81:-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
!
,
》 4.4.1.6】 , 干:粉罐上应安装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干!粉类:型、名称、型号、罐!出厂日期、首次检】验日:期及检验周期
】
《4.4.2 钢瓶!
! ,4.:4.:2.1 钢—瓶应符?合GB/T 5【099?-1994的要求】
《
,
4.【4.2.《2 ?钢瓶应采用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钢瓶与硬物接触处应!衬上柔软《、耐腐和减震的衬】物
?
:
,
4.4】.2.3 —在钢瓶安装》的明显位置应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检定周期的永久【性标识
—
,
4.】4.2.《4 ?。钢,瓶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
4【.4.2《。.5 钢》瓶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50.1-—2011、GB【/T: 150.2—-2011、G【B/T 150【.3:-2011、—GB/T 150.!。4-2011的【要求并且整定压力不!应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10%
—
【。 4.4.2.6! 每个钢瓶应能】单,独启闭
》
《4.4.《3 减压》。阀
—
《 4.4.》3.1?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钢】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 4.4》.3.2 经【减压阀减《。压后输出压力不【应大于1.7M【Pa
》
4】.4.3.3—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设》定后:应铅封或锁》止并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
】 4.4.3.4】 , 减压阀的出口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8~1.0倍
【。
【 , 4.4.》3.:5 系统减压阀】的压力调节应设【有锁:止,装置并有《明显的警示说明
】
:
4.4.4 ! ,管,路
—
4—.4.4.1 】钢瓶至减压阀的【管路应设置》总阀;减《压阀至?干粉罐的管路应设置!安全阀
—。
4.!4.4.2 减压!。阀前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 3181-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 ?318?1-2008规【定的G?05:。深,。。绿色胶管除外
】
【 4.4.4.3 ! 出粉?管路的阀《门应采用《球,阀
》
: 4.—4.4.4 出】粉管路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干粉腐蚀性能
!
【4.4.4》.5 《出,粉管路应设有吹扫装!置
4】.4.5 —干粉炮
》
:
: ? 干粉炮《的性能应符合GB !19:15:6的:相关要求
【
4.》4.6 干粉枪
!。
:。
? : 干粉枪的性能】应符合GB 2【5200的相关要】求,。。
4.】4.7 干粉软】。管卷盘
】
》4.4.7.1【 干粉车应—至少设置一套软管卷!盘,
:
:
,
4.【4,.,7.2 干粉软管!卷,盘的长?度不应小于30m性!能应符合《。GB 15090的!相关要求《
?
4.4—.8 喷射—系,统
:
?
,
干粉车喷!射系统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4—.9 密》封性能
—
4】.4.?9.1 高压【管路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
—
》 ,4.4.9.—。2 喷射管路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
!
4.4》.10? 强度性能—。
:
】4.4.10—.1 高压—管路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变形》。和裂纹等
—
《 4.4【.1:0.2 》喷射管路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变形《和裂纹等
】
:
4.《5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
4.《。5.1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配备!的消防水力系统【应符合GB 795!6.3?-2:014?中的相关要》求
4.!5.2?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配备?的消:防水力系统》应符合GB 795!6.2-201【4中的相关要求
】
4】.6 ? 仪器、仪表要【求,
《
《 干粉车【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相】关要求
—
?
4.7 — 附加储气瓶要求】。
! 干粉》车附加?。储气: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4的相关要求
】
,
4.】8 器《材的配备及》。摆放:。固定要?求
》
《4.:8.:1 :。 器材的配备
【
— 干《粉车的随车》器材宜参照表2的要!。求配备
—
《
》4.8.2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
】 , 4.8.》2.1 》干,粉车的车身、—器材箱?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的?要求
?
?
: 4》.8.2.2 【 干:粉,车的器材摆放、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1的要求
!
?
:
4.9 警【报灯具?要求
》
:
》 干粉《车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相关要求!。。
,
?
4.1【0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要,。求,
4!.10?.1 干粉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至少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
!
底盘操作!手册:;
?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干粉》车使用?说明书?;
?
,
》 干?粉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干粉车合格】证;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干粉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干粉罐、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
?
4.《10.2 干粉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
4.?11 《标,志,
】 , , 干粉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