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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罐壁开孔及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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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接管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开孔应补【强
1】0.2.2》 开孔补强应按照!等面积补强法—进,行设计有效补—。强面积不应》超出下列《。规定:的范围?
—。。 ? 1 沿罐壁【纵向不应超出开孔中!心线上?。、,下各1倍开孔直径】;,。
》
, , 2 沿接】管轴线方《。。向不应超出罐—壁,表面内、外两侧各4!。倍的管壁厚度—
,
10.2!.3 有》效补强面积应乘【。以补强材料与—罐壁材料《许用应力《之比当比值》大于1.0时应取】1.0接管与罐壁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之比】小于:0.:7或抗拉强度之【比小于0.8时接】管的:富余壁厚不》得作为补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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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两!开,孔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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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两开:孔至少1个有—补强板时其最近角焊!缝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较】大焊脚?尺寸的8倍》。且不应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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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两—开,孔均无补强板时角】焊缝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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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当任意两】开孔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本规范第1【0.2.4条—的要:求时应采用联合补】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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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联合补?强板应?能覆盖各开》。孔单独设《置时的?补强:板且:。外缘平滑《;
【 《2 当《任一开孔竖向中【心线与其他开孔【相交时?则联合补强板沿竖向!中心线的有效—补强面积不得小于】各孔单独开孔—时补强面《积,的总和
】。
10.2.6 !。罐壁开孔角焊缝【外缘(?当,。设有补强《板时为?补强板角《。焊缝外缘)到罐壁】纵环焊缝《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罐壁厚度《不大于12m—m或接管与》罐壁板焊后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时距纵焊缝】不应小于1》50mm;》距环向焊缝》不应小?于壁板名义》厚度的?2,.,5倍且不应》小于75《。mm
《
— 2 当罐壁厚!。度大于12mm且接!。管与罐壁《板焊后不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时应大于较大焊脚尺!寸的:8倍且不应小于25!0mm
【
1?0.2.7 罐壁!。开孔到罐壁最下端】钓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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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罐壁板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小于或】等于390M—Pa时罐壁》人,孔应符合本规范【第,10.3节的规定】;罐壁开孔应—符合本规范第10.!4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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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罐壁:板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大于》390M《Pa时罐壁》开,孔角焊缝外缘(当设!有补强板时为补强】板角焊缝外缘)到罐!壁最下?端角焊缝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壁板名义厚度的2.!5倍且不得小—于7:5mm?
《
1?0.2.8 罐】壁开孔接管与罐壁板!、补强板焊接完【毕并检验合格后【属,于下列?情况的应《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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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小于或等于39!0MPa板厚—大于32《mm且接管公称【直径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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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大于390!MPa板厚》。大于12mm且【接,。管公称直径大于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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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板厚大》于25mm》的,16 Mn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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