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浮顶!
》
,
8.—1 一般规定
!。
—8.1.1 【本章适用于单—盘式:。浮顶和双《盘式浮顶及其—附件的设计
】
8《。.1.?2, :隔舱的?结构设计在满足强度!、稳定和抗沉—性能的前提下—应方便施工减少在】隔舱内的《焊接:工作量
》
《。8.:1.3 浮顶在最!。高液位和最》。低液位之间浮—动时不得《与罐内的附件相碰】。;有互相摩擦的元】件应选?。用摩擦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
?
8?.1.4 》 浮:顶的所有金属部件之!间均:应互相电《气连通?浮顶上带开口附件】的活动盖板应与浮顶!电气连?接
8.!1.5? , 浮顶处于漂浮【状态时下表》面,应与储液全面—接触
《
:
8.1.6 !浮顶浮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储:存液体?的密度?大于或等于700】kg/?m3时应按》7,0,0kg/m3—计,算;
! 2 当储存!液体:。。的密度小《于700kg/【m3时应按实—。际密度?计算;
》
》 3 设计单!盘,安装高度时应按储】液实际密度进行计算!
8【。.,1.:7 ?单盘式浮顶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排水管失效》时浮顶应《能,承受24h内降【水量为250m【m的雨水荷载而不沉!没;
【
》2 在浮顶上没有!雨荷载和活荷—载的情况《下单盘板和任意【两个:隔舱:同时泄漏时》浮顶应能漂浮在液】面上不沉《没;
【
? ,。 3 ?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浮顶《不应发生强度和稳】定性:破坏
—
8.1.8 !双盘:式,浮顶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排水管?失效:时浮顶应能承受24!h,内降水量为2—50m?m的雨水荷载而不沉!。没,;对设置紧》急排水设施的浮顶】。可不受此条》件限制但紧急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使浮顶—上,存留的积水荷载【小于浮?顶,设计所允《许的积水荷载
!
2 ! 在浮?顶上:没有雨荷《。载,和活荷载的情况下】浮顶任意两个—隔舱同时泄》漏时浮顶应能漂浮在!液面上?不沉没
】
3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浮顶不应《发生强度和稳—定性破坏《
8【.,1,.,9 : 浮顶上开孔—直径大?于80mm时应补】。。。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