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 柱支撑式》锥顶
《
》
7.4.1 【 罐顶的《坡度不?。应小于1/》1,6
7.!4.2 罐顶主要!支撑:构件包括檩条—可为:型钢、钢管、焊接】。组合件?或桁架强度及—稳定性计算的许【用应力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
【
7.4【。.3 与罐顶【板,直接接触《的檩条属于下列情】况时应?设,置侧向支撑》
】 1? 桁?架或薄腹梁组合件檩!条;:
】 2 》高,度大于380—m,m的檩条;
【
:
》 3 罐顶坡度大!于1/6时的檩条
!
7.4】.4 罐顶支【柱的柱脚《应采用导向支座限位!不得与支《座相焊当采用—钢管制作罐顶支柱】时支柱上《应设:置排气孔、排液【孔或制成密闭式支】柱
【7.4.5 — ,导向支座结构—形式(图7.4【.5)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图:7.4.5(a)】所示结构当承载板】厚度不小于12m】m时可兼作》垫,板不另设垫》板;
! : 2 图》7.4.《5,。(b)、(c)【所示结?构应设置厚度不【小于6?mm的?垫板;
【
3 !。支柱应能沿导向套垂!直,方向:自由移?。动;
】。 4 导向!套与罐?底板不得直接相焊】当支柱与罐》底板:相对位移达》到75mm时导【向套应能有效阻止支!柱沿横向滑移
】
—
《
?。
7.4.6】 , 罐顶板及其—加强:构件不得与罐顶【板的支撑构件—固定连接
!
7.4.7 【 相邻檩条中心的间!距按外圆《弧计算时最》外圈不得大于200!0mm?其余各圈《不得大?于1700mm【
—7.4.《8 地《震设:防地区檩条》。之间设置联结拉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最外圈相邻!檩条(工《。字钢除?外)之间均应设置】联结拉杆;
—
】 2 ? 联结拉杆应采用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或同》。等强度的构件—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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