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容积式热水器GB18111-2021 建标库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包装

10.1.1  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商标、使用燃气种类、质量、制造编号或制造日期、生产厂全名、地址、电话、执行标准、堆码高度、怕湿、向上、小心轻放等标志。堆码高度、怕湿、向上、小心轻放等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10.1.2  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所装实物应与装箱单一致。

10.1.3  包装箱内应附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10.1.4  包装箱内应放置保修卡,保修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热水器的名称和型号(名称型号应与热水器上设置的铭牌相一致);

      b)热水器的制造编号或制造日期(制造编号或制造日期应与热水器上的铭牌相一致);

      c)制造厂全名、地址、电话;

      d)销售商全名、地址、电话(或留有注明“销售商全名、地址、电话”的位置,由销售商在销售时填写);

      e)保修范围和时间;

      f)保修地址、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