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包装
10.1.1 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商标、使用燃气种类、质量、制造编号或制造日期、生产厂全名、地址、电话、执行标准、堆码高度、怕湿、向上、小心轻放等标志。堆码高度、怕湿、向上、小心轻放等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10.1.2 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所装实物应与装箱单一致。
10.1.3 包装箱内应附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10.1.4 包装箱内应放置保修卡,保修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热水器的名称和型号(名称型号应与热水器上设置的铭牌相一致);
b)热水器的制造编号或制造日期(制造编号或制造日期应与热水器上的铭牌相一致);
c)制造厂全名、地址、电话;
d)销售商全名、地址、电话(或留有注明“销售商全名、地址、电话”的位置,由销售商在销售时填写);
e)保修范围和时间;
f)保修地址、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