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