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4】  火气系统(FG!S) 》 10【.4:.1 ?。 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生产区!及其他?存在:火,灾危险?处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 : :  :   2  在工艺!装置区?出入:口、:罐区:出入口及其他存【在火灾危险处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10.4.【2,  可燃《。气体检测和低温检】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在生产《。区及:其他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化烃及可燃液体泄】漏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  2  》在生产区《及其他存在潜—在液化?天然气泄漏危险并】需经常观测处应设】置低温检测》装置:低温检测装》置应设置在液化天然!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低点处《。; —     3  】在封闭或半封闭建筑!物内:当泄:漏的可燃气》体比空气轻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高!点设置;当比空气重!时应在低点设置;】对,于在高点和低点【均有可能聚集的【场所应同时设—置 10!.4.3《。  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包括:逻辑:组件声、《光报:警器和电源装置【并应配置试验—、复:位和确认按钮; 】   【  2  》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 《     】3  宜采》用不:同颜色?和通过闪光、平光】、熄灭等不》同形式表示报警【的不同状态》及顺序并予以—。保持; 【    》 4  能》识别短路、》断路、失效》、失电及内部错【误等故障并应能发】出明显的声、光【报警信号; 【  》。   5《。  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 ! :     【6  具《有开关量输》出功能; 》。。    】 7  报警指【示设备?应设:置在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值》班室等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