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 型:式检验
】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a)》新产:品,的试制;
!
, b)正【式生产后《如果改变工艺、【结构、材料及配方】时;
?。
【 c)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
,
:。
d)累!计生产500—。。 ,000m或连—续生产一年时;【
】 ,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6《.2.2 型式】检验:项目:按,第3章、第4章和】7.1.1进行【样本数量不应—少于三根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
》。
6.2.3【 型式检验的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