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管辖
第!六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部门管辖行【政检查由执法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执法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执法部《门管辖
》第八:条 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 执法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部门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下级执法部门!。。认为其管辖的案【件属重大、疑—难案件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 跨行政《区域的案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关《行,政区域执法部—门,共同的?上一级部门应—当做好协调工—作
第二节 回】避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
《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三)与?本案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
第十?三条 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执法部门应当对!回,避申请?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属的》执法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四—条 :。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前,执法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作出:回避决定后》应当:回避的?执法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件的调查、决】定、实施《等工作
第—十五条 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员、翻?译人:。员需要回避的适用】。本节规定
【 ?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的回避由》指派或者聘》请上述人员的—执法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六》条 被决定回避的执!。法人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进行【的与执法有关—的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回避决定的—执法部门根据其活】动是否对执法公正性!造成影响的实—际情况决定
—。
第:三节 期间与送【达
第十七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当日或者当【时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第十—八条 ?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送达—执法文书
【。。 , (一)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由受送《达,人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 (二)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可以邀请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作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 (》三)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电子送【达,执法文书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以执法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确认的特》定系统的日期与【执,法,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四)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者委托其他执法部!门代为送达委托送】达的受委托的—执法部门按照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方式送达《执法文?书并及时将送达回】证交回委托》的执法部门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执法】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 , (: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并》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可》以在执法部门—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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