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制冷系统!维护
?
,
—11:.6.1 》 ,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要求】。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相《关规定
【
11.6—.2 制冷—系统拆检、维修、】施焊:过,程中应排《空维修部位的制冷剂!并与:大气接通《后方可进行》
《。
11.6.3】 检?修制冷设备时—须在:。其电源开关》等相关位置设安全标!识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
】
?11.6《.4 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应经过排污、压力】试验和抽真空—后方:可充注制冷剂—
?
:
11.6.5【 在进《。。行任何?调整、维修》、接线或《接触电器元件之前相!关装:置应断电或隔—离,。
》
11.6》.7 《通电运?行前应?确认接地《良好
》
,
11.6.8 ! 定期检查各电【器元件?接触部?位是否良好如—有不良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
《11.6.9 【 控制?柜、台使用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杂物—
》
,1,1.6.10 设!备,检修时如《果有冷冻油排放应】注意防火和防止制冷!剂外泄
—
11.—6.1?1 初次》开机或长时》间停用后再次—开机时应将电器元件!接线重新《紧固:并做控制柜主回【路,、,电动机?绝缘电阻检测
!
,
11.6.【12 《长期停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