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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制《冷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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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要求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相关规定
【
11—.6.2《 制冷《系统拆检、维修【、施焊过程中应【排空维修部位的【制冷剂?并与大气接通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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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 检修制冷设—备时须在其电—源开关等相》关位:置设:安全标识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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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应经过排》污、压力试验和抽】真空后方可充注制】冷剂
《
11.【6,.5 在进—行,任何调整、维修、接!线或:接触电器元件之前相!关装置应断电或【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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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 通电运行前!应确认?接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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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 定期检查各电器元!。件接:。。触部位是《否良好?如有:不良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11:.6.9 控制】柜、台使用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杂物
【
《。
11?.6.?。10 设备检【修时如果有》冷冻油排放》应注意?。防火和防《止制:冷剂外泄
【
11.6【.1:1 ?初次开机或》长时间停用后再次开!机时应将电器元【件接:线重新紧固并做【控,制,柜主回路、电动机】绝缘电阻检测—
1【1.6.《12 《长期停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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