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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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3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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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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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建—筑工程实现安全【可靠:、生态宜居、—绿色低?碳、循环高效—
第四条建【筑工程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建筑【工程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推荐!性标准一经采用【应当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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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将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重大问!题提交省标准化【。委员会协商》解决
第二章!。 标准导《。引 :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标!准体系以高》标,。准推动建筑工程【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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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建筑工程!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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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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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建筑工—程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绿!色、节能等指标的要!求;
《
(:。四)体现本》省,。自然条件、气—候特:征、资?源禀赋、《地域文化、民—俗习惯等要求—;
(五)符】合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技?术成果转化》运用的要求
】第十:条建筑工程标准【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一)不符合国家【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要求;
【(二)可能造—成行:业壁垒、阻》。碍技术创新、排除】和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
(三)指】。定采用?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鼓励《研究制定百年—建筑标准推动建筑】长寿化?。、建设产业化、【绿色:低,碳化、品《质优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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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定、】修订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造、绿色建筑!。评价、资源综合利】用建材和《绿色建材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标准以及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遵循因地【制宜、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
(》二)满足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节约资源《等要求;
》
:(三:。)满足节《地与:土地利用、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绿色—建材利用和室内环境!等指标?。要求;
(四】),满足建筑使用功【能提升和使用空【。间、设备管线可【改造的要《。求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建:筑节能技术、节能新!材料应用等》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建筑《能耗和其《他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二)采用》高效:供能设?备;
(三)】采用节能、环保、防!火的新技术、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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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五)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城市—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综合管【廊、地下《管网工?程、排水防涝设【施等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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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满足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重【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要,求;
》(二)建《。。筑物安全疏散、【应急避难与消防【设施的设置满—足,安全逃生、生命维】系、事故救》援等要?求;
(—三)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耐:久,性能、力学性能等】满足安全可靠的要】求;
(四)满!。足城:市排水防涝设计重现!期的设防《要求;
(【五)满足城市供热】、燃气、给》水、排水《、通:信,管,网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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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满足城市【生态空间在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功能要】求;
(—七)满?足有效防御》台风、暴《雨、暴雪、》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的要求【;
(八—)施工现场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和,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第十五条制定【既有住宅《综合改造《技术标?准满足节能、无【。。。障,碍化、?信息通信、加装电】梯等功能优化的【要求提升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和品质
】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制定【、修订村镇居—住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污,水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标准村镇建设】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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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导农村】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墙?体保:温、高性能门窗和清!洁能源等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
(二)【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促《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满足污】水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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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导?农村建设功能齐【全,、规:模适宜的文化教育】、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商》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制定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建筑等—标准满足城市交【通、水务、电网和供!热,、燃气?、给水?、排:水、通信等管网安全!运行、精准》维护、自动调控【等智能化管》理的要求实》现城:市精确感知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体系制定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施》工,、交付?。、编码储《存,等标准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覆!盖,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全寿命周期实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与】工程建设一体化应】用,
第十九条按】照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建立雄安》新区建筑工程—标准体系为雄安新】区建筑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条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与北京、天【津市开展地方—标准合作《推进制定区》域,建筑工程标准
【
加强京津冀建】筑工程?标准信息交流开展已!有,标准互?认研究推进地—方标准互认、—。统一和共享
】第二十?一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参【。与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国际有关标】准化组织《交流合作《推进重点领域—。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吸收转化提【升本省建《。筑工程标准水平推】。动国内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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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鼓,励、引导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
】
(一)建》筑工程地方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建筑工程地方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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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地!方,标准:可以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业绩:;
(三)【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发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为建!筑工程标准
【
第三章》 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广采—用先进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地方标准指标】体系引领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应当采用—下列:。绿色:节能技术措施
】
(一)引导优先选!用环:保建:材,和清洁生产、—旧物利?用、废弃物再生【的绿色建材;
】
(:。二):城镇居住建筑—由现行百分之七【。十五节能设计标准逐!步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由,现行百?分之六十《五节能设计标准逐】步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三):合理利?用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资源统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供给方式建立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供热系统
】
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应,当采用下列安—全可靠?技术措施
—
(一?)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建筑、体育场【馆、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体结构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重点设防、!特殊设防要》求加强抗震措施【推广使?用隔震?、,。消能减震技术—鼓励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由50年逐步提高;!
(二)城【市地:铁、综合管廊、快】速路和主干》路上的桥梁以及【其他道路上的大【型桥梁、重要市政设!施等主体结构抗【震设防应当》按照重点设防要求加!强抗震措施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00年;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5年;】水泥混凝土路面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30年】次干路不得低于【。20:。年;
(—四)城市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30年暗《埋的:用户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
】
(五?)Ⅰ:级,。防护等级城市防【洪重现期不》得低于200年;Ⅱ!级防护等级城—市防洪重现》期为100》年至2?00年;Ⅲ级防【护等级城市防洪重现!期为50年》至100年》;Ⅳ级防护》等级城市《防洪重现期为—20:年,。至50年;
(!六)大城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至5》0年;中等城市【和小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20至30年!。
第二十—。六,条鼓励地基》与基础?工程采用国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新技术
—
开挖深度五【米以上或者地质、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实施监测
】
第二十七条鼓励】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高强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等技》术禁止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鼓励钢结《构工程优先采用虚拟!预,拼装、高效连—接等新?技术
第二【十八条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提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水平
第【二十九条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工程!应当采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管件和材料提升管!网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给水管道》的,管材、?。管件应?当,。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
第三十条鼓励建筑!工程采用水收—集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扬尘!。和噪声控制等新【。技术
》第三十一条》鼓励建筑工程采【用建筑信息模型、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实现施【工现场、项》目成本分析与—控制、多《方协同、劳务、物资!、建筑垃圾》监,管等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当公布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应当【设置:告知卡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 标准制定 !。。
第三十三》条下列涉及建—筑工程的事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建》筑,工程技?术、管理作》出,统一规定《的,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一)有】关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
(三)》有关:试验、检验检测【和评定方《法的要求《;
《(四)有关工程信息!技术的?要求:;
(》五)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的要求;
(】六)有关监督管【理的要求《;
(七)需要!全省统一规范—的其他要求
】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超限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论:证成果应当及时【转化:为地方标准》
第三十四条】下列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建筑工程技!术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可以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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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二【)直接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的;
(】三)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
第三十—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建筑工程需求】制定地方标准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完善建》筑工程标准体—系下列标《准项目应当优—先,列入标准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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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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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建筑!工程节能、安—全和:村镇建设急》需的;
(三)!纳入京津冀协同合作!项目的
第三】十六条制定建筑工】程地:方标准采取政—府委托或者社—会申报?形式:
列入建筑工】程地方标准年度【计划的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地】方标准经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发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免费!向社会公开建筑工】程地方标准文本
】
建筑工程地方标!准编号?由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号段?
第三十八条】。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工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适时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评估和复审【结果确认其继续有效!或,者修:订、废止建筑工【程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五章 !标准实施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建筑工程标准的】实施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行为提高管—理效能?和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标准发布实施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宣传贯彻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第!四十一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建!筑工程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的》推荐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采用的推荐】性标准?进行审查
》。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建筑工程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
:(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标准;
》
(二)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
,(,。三,)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四)?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五》)其他涉《。及标准实施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建筑工程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对不依法—执行标准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纳入【行业信用体》系,。管理系统依法—记入企业或者个人不!良信用?。档案
》第四十四《条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行为接到举报、!投诉的有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投诉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投诉!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建筑工程!地方标准或者—制定的地方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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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建,筑,工,程标准监督检查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对违反建筑工程标!准的举报、投诉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