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 防:烟和:排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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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A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水平穿越防火—分区或避难区的防烟!或排烟管《道、:未设置在《管,井内的加压送风管】道或排烟管道、与排!。烟管道布《置在同一《管井内的《加压:送,风管道或补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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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烟】管,道严禁穿越或设置在!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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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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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旨!在防:止防烟和排烟管【道在火灾时受到【高温破?坏同时保证加压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能够正《常,发挥作用超高层建】筑人员疏《散时间较长保证【防排烟系统的连【续有效性至关重【要,因此提出了防排烟】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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