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 平面布置
】
:。
5.4—。.3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埋深大于10m的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地面与》室,外地坪?的高差)-地下【最低一层地》面到出?口地坪?。的高度
【
,。
条文说明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和?便于火?灾扑救?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极易燃》烧、:难以扑?救故严格规定营业厅!、展览厅不得经营】、展示?。仓库不得储》。存此类物品
—
?
营业】厅、展览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到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难度随建!筑埋:。深增加而增大对【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厅、展览厅的—楼层位置和》。埋深作?了限:制
5.!4.4? 除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外其他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
3 【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 ? ,4 :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5 ?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 小学?校的教学《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 39【的规定
】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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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本条】第1~?4款为?强制性?条文
—
—儿,童的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故将【。本条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中《有关布置《楼层和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均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
!
有—关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要!求在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中也有部分】规定
—
,
本—。条规定?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托儿所》。、幼儿园等的—人员疏散用》本,规范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指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制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
—
5.4.》1,1,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
《 , 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5.18》条有关多层》公共建筑的》规定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条文说】明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中各自部分【的,防火要求有关—防火分隔的》做法参?见第5.4》.10条的说明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
【 ? 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单元内的!。疏,散距离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情况》单,元内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疏散距!离为二层任》一点到?达室内楼梯经楼【梯到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距离!之和:其中室内楼梯的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 4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 : 6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
:
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8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9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
《
: 10 —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
? 注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35k【V,及以下的干式变压】器室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3《5kV以上的干式】变压器?室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条文说明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的平面布置【要求
》
【(1)我国目前生】产的:锅炉其工作压力较高!(一:般,为1kg/》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如安全保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都有导【致发:生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容易发【生燃烧爆《炸设计要尽量单独】设置
】 由》于建:筑所需?。锅,炉,的蒸发?量越来越大》。而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大!火灾:危险、?发生火灾后的危害】也较大因而》应,严格控制对此原国家!劳动:部制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锅:。炉的蒸发量和—蒸汽压力规定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首,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必须小于1【0t/h额定蒸汽压!力,必须小?于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中【间楼:层或顶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大于4t/》h额定蒸汽压—力不应大于》1.6MP》a,必须采?用,油或气体做》。。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或顶层的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不应大于】95℃并有超—。温报警?装置用时必须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也有较详细的规定】。
《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但干式或其他无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爆炸故本条文未作】限制但干式变压器工!作时易升温温度升高!易着火故《应在专用房间—内做好室内通风排烟!并应有?可靠的降温散热措】施
【 (2)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布置在—其他建筑内时需【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锅—炉具有?爆炸危险不允许设】置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
】
— 目前多》数手烧锅炉己被【快装锅炉《代替:并且逐步被燃—气锅炉替代》在实:际中快装锅炉的【火灾后果更严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对,建筑危?害严重且不易扑【救的部?位对于燃气锅—炉由:于燃气的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而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故规?定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室)内?
《
油浸变!压器由于存》有,大,量可燃油品发生故】障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造成外壳爆裂而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作】用下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裂:后火势将随》高温变?压器油的流淌而蔓延!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火灾
】。。
— (?3):本条:第8款规定》了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间设:置灭火设施的—要求对于容量大【、规模大的多层建】。筑以及高层建筑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建筑内?设置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等房》间也:要相应地尽》量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适:用于该类场所的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可以设置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或气体灭火器【如规模?较大则可设》置,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
?
— 本:条中:的“直?通室外”是》。指,疏,散门不经过其他用】途的房间或空—间直接开向室外或】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只经》过,一条距?离,较短的疏散》走道直接《。到达室?。。外
【 (4)本】条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既包括—消防:法定义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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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站作为保【证生产、生活和商业!正常运行的附—属性设施是一类【特殊公用设施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生产性—建筑或民《用建筑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应根据其】规,模、:类型:和所:。服务对象的》。使用性质《确,定当设?置在民用建》筑附近或《民用建筑《内并服务《于民用建筑本身或】保障邻近生活、【商业、办公》等社会?活动正常运行—时该:变配电站属于民【用建筑的附属设施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可以比》照,规范对相应类别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的要求确定但可以不!将其视为《生产厂房
—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 ,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
【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5 【。。。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6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条文说明《
— 本条第2】、3、4、5、6】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柴油发电机是!建筑内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房需要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使之能在应急!情况下保证》发电:同,时柴油发电机本身】及,其,储油设施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将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部位进—行良好的防火分隔】同时还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和报警设施【。对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的灭火设施应—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
【 , 柴油《储,油间:。。和室外储油罐—的进出?油,路管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4.14条、【第5:.4.14条的【规定白于部分柴油的!闪点可能低》于60°因此需要设!置在建筑内》的柴油设备或—柴油储?罐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60—°
》
,
5.4《.16A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燃料
【
条文说明》
》
在建【筑内使用《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所带来—的危险除在裙房内必!。须,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燃气厨房》等场所外在》建筑高层主》体和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不《允许使用燃气—
—5.4.1》7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
《
, 2 —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3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3、—不大于4m3—。。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4.17的规定】;
?。
表5.【。4.17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m)
》
》
— :注,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
— 4: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5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
》 ? 6 ?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条文【说明
—
本条第!1、2、3、4、5!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针《对建:筑,或单位?自用如宾《馆、饭?店等建筑设置的【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其容量一【般在10瓶以—上有的达30~【40瓶(50kg/!瓶)本条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参【考国外资料、规【定的:基础上与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协商后确定—的对于本条》未,作规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在【总出气?管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有利于》防止:发生更?大的事故在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采用防爆型电器【可有效?。预防因接头或阀门密!封不严漏气而—发生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