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4 平面布!置
!5.4.3》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埋深大于1》0m:的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地面与室【外地坪的高》。差)-地下最低【一层地面到出口【地坪的?高度:
:
条文说【明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和便于火灾!扑救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极,易燃烧、难以扑救故!严格规?定营业厅、展览厅不!得经营?。、展示仓库不—得储:存此类物品
】
— 营业厅、展览【。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到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难度随》建筑:埋深增加而》增大对?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厅、展览!厅的:楼层位?置和:。埋深作了限制
】
5.—4.4 《。 除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外其他!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
,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 ,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
小学校的!教学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 39的规》定
【条文说明
】
5.《。4.4 本—条,第1~4款为强制性!条文
】 儿童的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故将本条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中有关布置楼—层和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均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
《
: : 有关《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要求?在,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中也有部《分规定
《
【 本条规定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托儿所、【幼儿园等的人员【疏散用本规范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指【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制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
》
5.4.1!1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
,
《 ,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5.:18条有关多—层公共建筑》的,规定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
条文说明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中各自】部分的?防火要求有关防火】分隔的做法参见【第5.4.10条】的说明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
! 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单元【内的疏散距离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情况单元内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疏散距离【为二层任一点到达】室内楼梯经楼梯到】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距离之】和其中?室内楼梯的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
?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3 】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
,
,
【4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 《6 :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
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 8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9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 10 —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
【注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3?5,kV及以下的干式变!压器室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35kV》以上:的干式变压器室【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条文说明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的—平,面,布置要求
!
《 (1)我国目前】生产的锅炉其工【作压力较高(—一般:为1kg/》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如】安全保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都有【导,致发生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容易发生燃烧爆【炸设计要尽》量单独设置
—
】 由:于建筑所需》锅炉:的蒸发量越》来越大而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大!火灾危险、发生【火,灾后的危害》也较大因而应严【格控制对此》原国家劳动部制【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锅炉》的蒸发量《和蒸汽压力规定【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首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必须小》于10?t/h额定蒸—汽压力必须》小于: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中间楼层》或顶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大】于,4t:/h:额定蒸?汽压:力不应大于1—.6:MPa必须采用【。油或:气体做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或顶层?的,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不应大于9》5,℃,并有超温报警装置用!时必须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也!有较详细的规定
!
—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但干!式或其他无》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爆炸故本—条文:未作限制但干式【变压器工《作时:易升:温温度升高》易着:火故应在专用房间】内做好室内通风排】烟,并应有可靠的降温】散热措施
—。
,
? , ?(2)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布置在【其他建筑内时需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锅炉】具,有爆炸危险》不允许设置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
》
】目前:多数手烧锅炉—己被快装锅炉代【替,并,且逐步被燃气锅炉替!代在实际中快—装,锅炉的火灾后果更】严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对建!筑危害严重》且不:易,扑救的部位》对,于燃气锅《。炉由于燃《。气的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而》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故规定!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室》)内
—
—油浸变压《器由于存《有大量可燃油品【发生故?障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造成外壳爆裂而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作用》。下,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裂?后火势将随高—温变压器油的流淌而!蔓延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火:灾
》
》 (3)本条第8】款规定?了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间设置灭火设施的!要求对?于容量大《、,规模:大的多?。。层建筑以《及高层建筑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建筑内设置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等房?间也要相应地—尽量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适《用于该类《场,所的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可以设置【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或气—。体灭火器如规模较大!则可设置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
【 本条中的】“直通室外”是指疏!散门不经过其他【用途的房《。间或空间直接—开向室外《或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只】经过一条距离—较短的疏《散走道直《接到达室外
—
— (4)本条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既包括消防法定义!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
【。 变配?电站作为保证—生产、生活和—商业正常运行的【附属性设施是一类特!殊公用设施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生产?性建:筑或民用建筑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应根据其《规模、?类型和所服务对象的!使用性质《确定:当设置在民用建筑】附近或民用建筑内并!服务于民用建筑【本身或保障邻近生活!、商业、办公等社会!活动正?常运:行时该变配电站属于!民用建筑《的,附属设施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可以比照!。。规范:对相应类别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的要!求确定?但可以不将其视为】生产厂房《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
2 【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4 》。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 5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
【6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条文说明
—。
,
,
:
本条第2!、,3、4、5、6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柴油发电机—是,建筑:内,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房需要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使之能在应急【。情况下?保证发?电同时?柴油发电《机本身及其储—油设:施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将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部位进!行良好的《防火分隔《同时还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和报警设施—对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的灭火设施应】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
!
》 柴油?储油间和室外—储油罐的进出油【路管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4.1?4条、第5.4.1!4条的规定白于部分!柴,油,的闪点可能低于【60°因此需—。要设置在建筑—内的柴油设备或柴】油储罐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6【0,。。°
—
5.4.16A】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燃料》。
条【文说明
! 在建筑内使!用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所带来的《危,险除在裙房内—必,须,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燃气厨房等场所外!在建筑高层主体【和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不】允,许使用燃《气
》
:5.4.17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 2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3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3【、,不大于?4m3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4.1—7的规定;》
表5.!4.1?7,。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m)
《
】
注【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 4?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5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
《。。 6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条文说明
!
【 本条第1、2、】3、4、5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针对建—筑或单位自》用如宾馆《、饭店等建筑设置的!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其容量】。一般:在10瓶以上有的】达30~40—。瓶(50k》g/:瓶)本?条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参,考国:外资:料、规定的基础上与!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协!商,。后,。确定:的对于本条未作规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
在总!出,气管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有?利于防止发生—更大的事故在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采用防爆型】电器可有效》预防因接头》或阀门密封不严漏气!而发生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