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平面布】置
:
5】.4.3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埋深大《于10?m的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地—面与室外地》坪的高差)-地下最!低一层地面到出口】地坪的高度
】
条《文说:明,
,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和便《于火:灾扑救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极易燃烧—、难以扑《救故:严格规定营业厅、】展览厅?不得:经营:、展示仓库不—得储存此类物—品,
《。
: 营业厅【、展览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到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难度随建筑埋深!增加而增大对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厅、展览厅的楼】层位置和埋深作了】限制
《
5.—4,.4: 除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外其他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
《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 , 4 ?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
小—学校的教学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 39的规》定
《。
条文说明
!
5.4.4! 本条第》1~4款为》强,制性条文
】
儿童的!。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故将:本,条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中有关布《置楼层和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均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
《
:
? 有》关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要求在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中也:有,部分规定
!
本条【规定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托儿!所、幼儿《园等的人员疏散【用本规范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指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制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
5.!4.11 》。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
】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5.1!8条有关多》。层公:共建筑的规定
!
:
?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条文说明
【。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中各自部分的】防火:要,求有关防《火分隔的做法参见】第5.?4,.10?条的说明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
!
: 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单—元内的疏散》距离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情况单元内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疏:散距离为二层任一】点到达室内楼—梯经楼梯到》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距离【之和其中室内楼梯的!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
》。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
4【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
6 】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
?。 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8 《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9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
?
,
: 1《0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 注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35kV及以下的!干式:变,压器室?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35kV【以上:的干式变压器室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条文说明—
: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的平面布置!要求
—
: 《。(1)我国目—前生产的锅炉其【工作压力较》高(一般为1—kg/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如安全保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都《有导致发《生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容易发生燃烧—爆炸设计要》尽量单?。独设置
》
】由,于建筑所需锅—炉的蒸发量越来越大!而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大—火灾危险、发生火】灾后的危害》也较大因而应—严格:控制对此原国家劳动!部,制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锅炉的蒸发量】和蒸汽压力规定【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首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必须小于》10:t/h额定蒸汽【。压力必须小于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中?间,楼层或顶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大于4t/h额】定蒸:汽压力不《应大:于1.6MPa【必须采用油或—气体做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或:顶层的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不应大于】95℃并有超温报警!装,。。置用时必须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也,有较详细《的规定
《。
】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但】干式或?其他无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爆炸故本条文未作!限制但干《式变压器工作—时易升?。温温度升高易着【火故应在专用房【间内做好室内通风】排烟并应有》可靠的降温散热【措施
》
(】2,)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布置在其!他建筑内时需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锅炉具有爆—。炸,危险不允许设—置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
—
,
【目前多数手烧锅【炉己:被快装?锅,炉代替并《且逐步被《燃气锅炉替代在实际!中快装锅《炉的火灾后果更严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对建筑危害】严重且不易扑救的部!位对于燃气锅—炉由于燃气的—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而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故规定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室)内
! ?。 油浸变压器—由于存有大》量可燃油《品,发,生故障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造】成外壳爆裂而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作用下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裂后火【势将随高温变压【器油的流淌而蔓延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火灾?
,
,
】(3)本条第8款规!定了: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间【设置:灭,火,设施的要求》对于容量大、规【模大的多层建筑以】及高:层建:筑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建筑内设置】。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等:房间也要相》。应地尽量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适用于该类场所!的自动灭火系统【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可以】设置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或?气体灭火器如规【模较大则可》设置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
!
本条中】的“直通室外—”是指?疏散门不《经过其?他用途的《房间或空《间直接开向室外或】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只经过】一条距离《较,短的:疏散走道直接—到达室外《
,
》 : (4《)本条?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既包括消防法定】义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
变配】。电站作为保证生产、!生活和商业》正,常运行的附属—性设施是《一,类特殊公用设施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生产性建筑—或民用建《筑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应根据【其规模?、类型?和所服务对象的使用!性质确定当设置【在民用建筑》附近或民用建—筑内并服务》。于民用?建筑本身或保—。障邻近生活、商业】、办公等社》会活动正常运行【。时,该变配电站属于民用!建筑的附属设—施,其防火?。设计:技术要求可》以,比,照规范对相》应类:别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的《要求确?定但可以《不将其视为生产厂】房
:。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
2 【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5—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
6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条文说《明,
,
!本条第2、》3、4、5》、,6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柴油发电机是建】筑内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房需要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使》之能在应急情—况下:保,证发:电同时柴《油发电机《本身:及其储油设施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将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部位进【行良好的防火—分隔同时还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和报警《。设施:对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的灭火设施应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
【
柴油【储油间和室外—储油罐的进出—。油路管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4.14条、第!5.4.《14条的《规定白于部分柴油】的闪点可《。能低于6《0°因此需要设置在!建筑内的柴油设【备或柴油《储罐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60—。°
》
:5.4.16A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燃《料
条文!说,明
?
,
? 在建筑内使!用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所带来的危险】除在裙房内必须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燃气【厨,。房等场所外在建【。筑高层主《。体和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不允许使用燃气
!
?
5.4《.17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 2? ,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
? ? 3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3、不大!于,4m3?。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4.:17:的规定?;
?。
《表,5.4.17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m)
!
【
—注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 4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5】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
,。。。
》 6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条文—说明
—。
本条】第1、2、3、【。4,、5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针!对建筑或单位—自用如宾馆、饭店】等建筑设置的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其容!量,一般在10瓶以【上有的达30~4】0瓶:(50k《g/瓶)《本条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参考国!。外资料、规》定的基础《上与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协商后】确定的对于本—条未作规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 ?在,总出气?管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有】。利于防止发》生更大的事故在【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采!用防:爆型:电器:可有效预防因接【头或阀门密封不严漏!气而:发生:爆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