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规范性附录)橡胶密封圈
D.1 橡胶密封圈型式、规格及尺寸允许偏差
QB型橡胶密封圈和QB型减震补偿橡胶密封圈的型式、规格及尺寸应分别符合图D.1、图D.2和表D.1、表D.2的规定,各部尺寸偏差均不应大于1mm。
D.2 检查口压盖橡胶密封圈型式、规格及尺寸允许偏差
检查口压盖橡胶密封圈的型式、规格应符合图D.3和表D.3的规定,各部尺寸偏差均不应大于1mm。
D.3 橡胶密封圈材质的选择及物理性能
D.3.1 用于制造橡胶密封圈的材料应为三元乙丙橡胶。口径小于或等于DN100的接口及所有立管减震补偿接口宜选用邵氏硬度60HA的橡胶密封圈。口径大于DN100的接口及所有口径的止脱接口宜选用邵氏硬度70HA的橡胶密封圈。检查口宜选用邵氏硬度50HA的橡胶密封圈。
D.3.2 制造橡胶密封圈所用材料中,不应含有对管件和密封圈性能有害的杂质。
D.3.3 橡胶质地应均匀,不应有蜂窝、气孔、褶皱、缺胶、开裂、飞边及外伤缺口等缺陷。不应掺杂再生胶和影响产品性能的填料。
D.3.4 选择不同硬度要求的橡胶密封圈时,其物理性能应符合表D.4的规定。
D.4 试验方法
D.4.1 物理性能试验,采用成品橡胶密封圈或与成品橡胶密封圈硬化状态相同的硫化橡胶试样进行试验。
D.4.2 试验方法按表D.4所列标准进行。
D.5 检验规则
D.5.1 橡胶密封圈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查收,需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检查。
D.5.2 橡胶密封圈应按批进行验收,同班同机台生产的橡胶密封圈用材应为一批,橡胶密封圈的外观应逐只检验。
D.5.3 从每批橡胶密封圈中取样做物理性能试验时,每项试验至少取5个平行试样。
D.5.4 任何一项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取双倍平行试样,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全批报废。
D.6 标识和质量证明书
D.6.1 橡胶密封圈应在不影响密封面的部位加工成型永久性生产企业标识、材质代码标识、邵氏硬度代码标识和生产日期标识。三元乙丙橡胶材质字母代码为:EPDM。邵氏硬度代码分别为:50HA、60HA、70HA。
D.6.2 发货时,应出具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内容包括:厂名、品种、规格、数量、本标准编号等。
D.7 包装和储存
D.7.1 产品应按规格尺寸和生产日期装入避光的包装箱(袋),产品应整齐码放。包装箱(袋)外部应印(贴)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材质、硬度、生产日期等标记。
D.7.2 橡胶密封圈宜储存在5℃~25℃的温度环境,应避免接触热源及阳光照射。不应接触溶剂、油、脂或其他会损坏橡胶密封圈的材料。库房中零散存放的橡胶密封圈应放入避光的周转箱或其他包装物包装存放,避免长期裸露存放。
D.7.3 入库的橡胶密封圈产品应根据生产日期按照先生产先使用的顺序出库。避免存放期过长,造成橡胶密封圈性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