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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屏蔽及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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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为】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在电子信息系统内产!生的浪涌宜》采用建筑《物屏蔽、机房—屏蔽、设备屏蔽、】线缆屏蔽和线缆【合理布设措》。施这些措施应综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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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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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筋、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格栅型大空间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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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能满足机房—内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环:境要求时应增—加机房屏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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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配置在LP》。Z1区之后的—后续防雷区内—并与相应的》雷电防?护区屏蔽体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图5.3》.,2)
》
4】 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可按本规范【附录D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
】图,5,.3.2 —LPZn内用—于安装电子信息【系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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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与】电子信息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采用屏【蔽电缆?时应:在,屏蔽层两端并宜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蔽或钢【管按前述要求处【理;
《
:
《 2 当户外采!用非屏蔽电缆时从入!孔井或手孔井到机房!的引入线应穿钢管】埋地引入埋地长度l!可按公式(》5,.3.3《)计算但不宜小于1!5m;电缆屏蔽【槽或金属管道应在】入户处进行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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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ρ《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
【
—。 3 ? 当相?邻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之间采用电》缆互联时宜》采用屏蔽电缆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建《筑物各自的等电位】连接带上采用屏蔽电!缆互联?时电缆屏蔽层应【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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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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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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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电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贴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
【
— ,2 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图—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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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4 【合理:。布线减少感应环路】面积
【
①-设备;—②-:a线(电源线);】③-b线(信号线】),;④-感应环路面】积
】 ?3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5!.3.4-1的规定!
表【5.3.4》-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
!注当线缆敷设高【。度超过6000m】m时:。与防雷引《下线的交叉净距应大!于或等于0.0【5H:。(H为交叉》。处,防雷引下线距地面】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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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5.3.4-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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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4-2! ,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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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当380!V电力电缆的容【量小于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小—于,或等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 — 2? 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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