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屏蔽及布线!
》
5.》3.1 》为,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在电子信息【系统内产《生的:。浪涌宜采用》建筑物屏蔽、机房】屏蔽、设备屏蔽【、线缆屏蔽和线缆合!。理布设措施这些【措,施应综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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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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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筋、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格栅型大空间!。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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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能》满足:机房内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环境要求时应!增加机?房屏:蔽措施;
】
? : 3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配!置在:LPZ1《区,之后的后《续防雷区内并与相】应的:雷电:防护:区,屏蔽:体,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图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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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可按《本规范附录》D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
?
图5.3.2】 :LPZ?。n内用于安装电子】信息系?统,的,空间
》
,。
5.3.—3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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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电子信【息,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采用屏蔽电缆时应在!屏蔽层两《端并:。宜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蔽:或钢管按前述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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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户外采—用非:屏蔽电缆时从—入孔井或手》孔井到机房的—引入线应《穿钢:管埋地引入埋地长】度l可按公式—(5:.3.3)计—。算但不宜小》于15m;电—缆屏蔽?槽或金属管道—应在入户处进—行等:电,位连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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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ρ?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
】
,
3【 当相《邻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之间采用电【缆互联时宜采用【屏蔽电缆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建《筑物各自的》等电位连接带—上采用屏蔽》电缆互联时电缆屏】蔽,层应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
【
? : , ,。4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地!
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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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电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贴《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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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图—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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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4 》合理布线减少—感应环路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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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备;《②-a线《。。(电源?线);③-b线【(信号?线);④-感应环路!面积
》
? 《3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5!.3.?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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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4》-1 ?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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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线缆敷设高》度超过6000m】m时与防雷》。。引下线的交叉净距应!大于或等于0.0】5H(H为交叉处防!雷引下线距地面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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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5.3?.4-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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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4-!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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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当?380?V,电力电缆的容量小于!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小于或!等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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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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