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附录D 】 (规范性附录!) ? 针焰试验 !。 D.1 ! 按GB/T 5】。169.《5-200》8第1章的规—定 D.!2  按GB/T !516?9.5-2008第!2章的规定 】 D《。.3  按GB/】。T 51《69.5-20【0,。8第3章的规—。定 D】.4  按GB【/T 5169.】。5-20《08第4章的规定 ! D.【5  按G》。B/T 51—69.5-200】8第5章的规定 ! 《D.6 《 按:G,B/T 51—。69:.5-2《008第6章的规】定 【D.7?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1)s 【 ?。。。D.8  按GB】/T: 51?。6,。9.:5-20《。08第8章的—规,定 《 : D:.9  试验程序如!下 《    — a)?试验样品的位置【 : ,。     【 , , , 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试,验时应将试验—样品安放在》正常使用时最易【起燃的位置》固定试验样品的方式!不应影响试验火焰】的施加或火焰—蔓延应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情,况一致 ! ,   b)针焰的应!用 —  :    《   试《。。样安排使《得,。火焰:能施加在如GB【/T 5169.5!-2008图1【例子所示《的水:平或垂直边缘 】      !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应?。按有关?规范中的规定 】 :   《   ?   试验火焰被】定位:在火焰尖端与试验样!品表面接触》的位置?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将!。试,验火焰移开 】     【    如果在【火焰施?加期间试验样品滴】下熔化或有焰的【材料燃烧器》可与垂线倾》斜45°以》防止材料落入燃【烧管燃烧器顶端中心!。与,试验样品《剩余部分《之间保?持(8±《1)mm的》空间忽略熔化的材料!丝 —     》    当有关规】范要求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多于一个—点的试验时》应注意确保前面试】。验造成的劣化—不会影响《。要进行的试验—的结:果 ?。 :  ?   c)》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两】。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两《个试样都应经受【住该试验 — , D.10【  按GB/T 5!169.《5-2008—第10章的规定 ! : D.1》1  燃烧持续【时,间,(tb)不应超【过30s但》对印制电路板不应】超过1?5s D!.12?  按GB/T 】。5169《。.,。5-2?008第12章【。。的规定 《 D.1】3 : 按GB《/,。T 51《69.5-》2008第13【。章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