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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