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