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77-2019 建标库

10  给水排水

10.1  一般规定

10.1.1  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10.1.2  对有洁净要求的工艺区域,室内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10.1.3  给水排水干管宜敷设在吊顶层内。给水排水干管不宜穿过高温区域,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10.1.4  厂区雨水管网与市政排水网接驳前,厂区内应设置截留阀门,并应保证在突发情况下将产生的废水节流至厂区内的雨水管道及事故应急池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