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 熔:化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11.3.1! 本条《是对熔窑《温度、压力》及,玻璃液面《的检测和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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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要?检测:点(如熔窑碹顶【热点、池底料堆)温!度记录包括采用记】录仪或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历史数据记录—。
— : 3 窑压的】变化会对熔化—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并影响?到液:面的稳定故熔化部】窑压应?设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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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款规定【是为了了解烟道及烟!囱根抽力情况
【
【 5? 本款《规定是为了向锡槽稳!。定,。。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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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本条是》对,燃烧系统《。。的检测和《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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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款规定—了,熔窑燃烧系统的【主要控制《内容:
】 3 》本款:规定是为稳》定和调节熔化—燃料量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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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本款规定是为保证!雾化效果从而—保证燃料《燃烧效果设置的【
》
》。6 本款》。规定为保证》燃料的充分燃烧及油!风配比控制提—供了手段
【。
? ? 7 本款规定是!为检:测,燃料是否充》分,燃,烧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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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燃烧】换向:过程是熔《化过程最大的干【扰源应控制》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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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为了更清楚地!。观察:到窑内实际工况可】采用彩色监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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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 熔窑的冷却—风机、助燃》风机等重要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供】水系统应《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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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本条规定是为—防止料仓《空仓或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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