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 能源计量器具
!
1【8.6.1 【能源计?量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
2【 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
》 ?3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 4 —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 5 —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18】。.6.?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要求;
《
— : 2 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
3 !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
,
【 4 ?。 压:缩空:。气、氮?气、氢气等耗能工质!应做到工厂、—车间、重点耗—能,设备:三,级计量水、电、蒸汽!、,燃料应?分别计?量;
》
— 5 循》环冷却水系统计量】仪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