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 电气照明
【
10】。。.4.1 电气】照明应采用荧光【灯、高强气体—放电灯和发光二【。极,管,(LED)等—绿色光?源;浮法联》合车:间的操?作,层等高大厂房—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及其【混合照明
!
10.4.—2 有《夜班工作的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场所和重要通道应设!应急照明重要操【。作区照明宜》采用双回路交叉【供电方式《
1【0.4?.3: 有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灯具、开关和照明!配线选型和设计【应按环境危险级【别确定
】。。
10.《4.4 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水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照明线路】应暗配开关》应置于潮湿环—境以外
】
1:0.4.5》 多尘《埃场所?的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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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照明供》电电压应根据使用要!求、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选用22—0,。V、:36V、24V【、12V《
》。
1:0.4.7 — 建筑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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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厂区道【路照明设计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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