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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