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00-2016 建标库

10.2  埋地渗透设施

10.2.1  渗透设施开挖、填埋、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调查、选择施工方法、编制工程计划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降低自然土壤的渗透能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0.2.2  入渗井、渗透管沟、入渗池等渗透设施应按下列工序施工:

    挖掘→铺砂→铺透水土工布→充填碎石→渗透设施安装→充填碎石→铺透水土工布→回填→残土处理→清扫整理→渗透能力的确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

10.2.3  土方开挖后沟槽底面不应夯实。应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和深度,避免超挖,超挖时不得用超挖土回填,应用碎石填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尺量及现场核查。

10.2.4  沟槽开挖后,埋地渗透设施安装和敷设应连续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核查。

10.2.5  碎石应采用透水土工布与渗透土壤层隔离,挖掘面应便于透水土工布的施工和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