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施工及验收
10.1 一般规定
10.1.1 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或具有施工经验。
10.1.3 管道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管道工程施工标准的规定。
10.1.4 雨水入渗工程施工前应对入渗区域的土壤渗透能力进行评价。
10.1.5 雨水入渗工程采用的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风化骨料,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10.1.6 雨水控制及利用设备、材料进入工地现场应进行验收,并应查验产品合格证。
10.1.7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施工中更改设计应经过主体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