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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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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
》4.1.1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应】使场地在建》设或改建后对于常】年降雨的年》径,流总量和外排径【。流峰值的控制达【到建设开发前的【水平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和第《3.1?。.,。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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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雨水控制及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蓄排》放系统中的》单一系统《或多种系统组—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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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雨水》入,渗系统应由雨水【收集、?储存:、入渗设施组成;
!
— ?2 收集回用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和:回用水管网等设施;!
:
:
—3 : ,调蓄排放系》统应设雨水收集、调!蓄设施和排放—管道等设施》
—4,。.1.?3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入渗系】统的土壤《渗透:系数应为10—-6m?。/s~10-3【m/s之间且渗透面!距地下水《位应大于1》.0:m渗:透面应从最》低处计?;
—
2— 收集《回,。用,。系统宜用于年均降】雨量大于4》00mm的地区【;
—。
?。。 3 调蓄【排放系统宜用—于有防洪排涝要【求的场所或雨水【资源化受条件限【制的场所《
4.】1.4? 雨水控制—及利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水体、湿地、!坑塘、沟渠等;【
《
? , 2 应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周!边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
! 3 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雨水控制及】利用设施
!
4.1.5 】雨水入?渗场所应有详细【的地质?勘察资料地》质勘察资料应包括】区域滞水《层分布、土壤种【类和相?应的渗透系数、地】下水动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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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雨水入渗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 1 可能造】成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
》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 , 3 ?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4.:。1.7 《 传染病医》院的雨?水、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地表污!染,。严重:的场地雨《水不得采用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有特殊污染源的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应经专题【论证
《。
《4.1.《8 :。 设:有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有超?标雨水外排措施并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流入用《地城市用《地的竖?。向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的要求
》。
《
,4.:。1.9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不应对土壤环【境、地下含水层水】质、公众《健康和?环境卫生等造成危】害并:应便于?维护管理园林景观】。的植物选择》应适:应雨水?控制及?利用需求 》
》
4.1《.,10 《回用供水管网中低水!质标准水不得—进入:。高水质标《准水:。系统
4!.1.11》 , 雨:水构筑物及管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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