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贵,安新:区直管?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贵安新区直管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与各—方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规范贵安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新区质安!监站)及其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适用本办!法 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新区质安监》站实施的施工安【全监督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军事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贵安—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新区直管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新区】质安监?站组织实施 第四条!。 ,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贵安新区《直管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采用《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施工安?全监督的重》点,监督内容 第五【条, , 新区质安监站应】当在其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六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责任 第!。七条  贵安新区直!管区实行《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金融机构—、建设单位等可【以根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信用情况在资格【资,质、招标投标、评奖!评优等有关》工程建设活动中【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第八条》  贵安《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购买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协?助新区质安监—站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各方依法依约承担】相应监督《。责任 第《二章: ,。 施工?安全监督的内容【、方式、措施和【程序 第九条—。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按权限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第十条 !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新区质安【监站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四)询问工程项目】有关人员; (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第十二】条  ?新,区质安监站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二?)组:建施工?安,全监:督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及小组负》责人; (三)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四)组织《。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告知?会议提出监》。督工:作要求; (五)】按监督工作计—划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并形成监督】记录;? (六)评定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办—理终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八)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三章》  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以施工总承包合【同所对应的》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办理 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交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表?及相应资《料 第?十四条  新区质安!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有效情况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应将《资料退?回并一?次性向建《设单位进行书—面告知?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先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所提供资料】。内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于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新区质安监站提!交相关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五条 《 建设单《位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若:。该工程项目已经完工!新区质安监站—应在查验《所需资料后》向,建设单?位发放不予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若该工程项目!已在施工《且尚未完工》新区质安监站应及时!查验所提供》资料:该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期间、!新区质安监站实施监!。督,前不:得施工? 新区质安》。监站应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不【良记录 《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新区质?安监站?在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后应当确!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小》组明确监督人—员 监督小组应当】由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组成 第十【七条  监督小【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主《要监督内容、—监督措施、抽查【频次(?原则上每个工程项】目不少于3次—且每2个月不少于1!次,。)等经新区质安【监站批准《后实:。施 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工作计划中—应适:当提高监督频次 】在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抽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施工进度【和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应当适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第十八条!  监督《小组应当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及实际》需要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抽测》 监督人《员应当?在抽查、《抽测前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进一?步确定抽查、—抽测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 》第,十九条  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且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于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新区质安监站提】交工:程开工书面告—知,并同时?提,交“工程开》工令”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新区质安【监站收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施工安》全监督要求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从监督》告知会议之日起【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主体(分包单【位等)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监督告—知会议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完—成,50%?以上工程量和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基!坑形:成或完成工程量的】15%时、工—程进入高空作—业或完成工程量【的,70%时、工程【主体完工进入构【配件安?。。装、装饰阶段—时和: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阶段性自》。评经:。监理、建设单位评价!合格后向新区—质安:监站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阶段评《价表新区质安监站】应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阶段评价进行【抽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阶段》评价作为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并在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单上进【行记录;无法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施工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下【达施工安全监—督停工整改通知书 !对施工安全》监督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区质安监站应—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填!。写执法建《议,书并按权限移交新】区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新区质?安监站下发》的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单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期》限及:时将整改回》复及附属资》料报送新区》质安监站责任—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意见并确认盖章! ,对新区质安监站下发!。的施工?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应旁站把关整】改验收通过》后责任?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期限及时将》整,改报告及附属—资料报送新区—质安监站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意见并确认盖】章 对新区质安监站!下发的施工》安全:。监,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须制定整改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及时组!织整改监理单—。位应旁站严格把关整!改,验收通过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报告及附属】资料和恢《复,施工申?请书:报送新区《质,安监站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意见并确认】盖章新区质安监站】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后新!区质安监站》应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复工通知书 —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对整改报告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说明!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中!。。止施工时已完—。成施工部位》、中止?。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新区质安!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新区质安】监站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二十五?条  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以及》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安全检!查报告 新区质【安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安全监—督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及—施,工结:束证明 新区质【安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第二《十七条  对于停工!超,过30天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中》止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新区质安监站可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办理中止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新】区质安监《站可:直接向建设单—位,下发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并将其《不办理中止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行为列入不良—记录 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新《区质安监站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提交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新区质安!监站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并抄送新》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约谈的; (四!)新区质安监—站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阶段评》价,出现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五)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视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 第【三十: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 】 鼓励施《工企业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创《安全文明施》工优:。。质工地 《第五章  信—息报送 第三—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个工作日前】应将专家《。论证会?相关信息报》送新区质《安监站新区质安监】站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专家论证》会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一旦: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新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事故!信息原则上一律【采用:书面报?送填写事《故信:息报送?表;事故信息报送应!当准确?、完整事《故信息?报送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进行】补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第三:十四:条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向新区【质安监站《报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情况报告分】为,工程监理月报、工程!监理专报和》工程监理紧急报告】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阻挠、干!扰或拖延监》理单:位向新区质安—监站报告信息—。的行为将视作不【良行为 未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的,。。责任:单位应列《入不良?行为 第六章— , 施工安全》监督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新区!质安监站应当整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包括监《督文书、抽查记【录等形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自归》档之日起计》算,;监督?档案保存期满—后,经建设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继【续保存或者销—毁 第三十七条  !新区质安监站—。应当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处罚?情况及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记入?。施工安全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  监督】人员有?下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在监督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区质安监站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 (一)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或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期间或施工安【全监督终止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二)对发现》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现行法规标准—尚无规定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弄虚作假】。致使无法作》出正确?执法行为的; 【。(四)已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发出整改或停工】整改指令但行政【管理相对人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或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无法《执行或指令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而《发生相应后》果的; (五)按】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履:行监督?职责的 第七—章 :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贵安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