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26-2018 建标库

8  海绵钛破碎包装与贮存

8.1  海绵钛破碎及包装

8.1.1  海绵钛产品与还原反应器有部分粘连,人工取出容易污染海绵钛产品,宜采用机械取出方式。

8.1.3  破碎车间内要求洁净,减少扬尘对产品的污染,为避免钛坨取出、破碎过程中散落后回收的产品被污染,厂房内地面宜铺设不锈钢板。

8.1.8  海绵钛产品破碎设备的选择不宜采用挤压破碎的方式;每级破碎宜即时筛分,避免多次重复破碎造成产品质量降低。

8.1.9  海绵钛在破碎过程中由于破碎摩擦产生高温可能会引起自燃,应设置隔离灭火箱及时隔绝空气,避免大面积燃烧导致产品损失。

8.1.14  根据海绵钛产品的粒度分类一般有0.83mm~12.7mm和0.83mm~25.4mm两种产品,考虑到每批(坨)海绵钛的质量波动和在破碎粒度分层,为保证产品的成分和粒度均匀,应设置混匀装置。

8.1.15  钛金属在高温下与水发生置换反应产生氢气更易燃烧,在处理海绵钛产品产生的火灾时不得采用带有水或者化学反应后产生水的灭火介质。

8.1.16  海绵钛破碎车间内存在少量金属钛粉尘,金属钛粉属于易燃物,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星会燃烧。为防止电线、灯具的损坏和其他原因引起金属钛粉尘燃烧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在选择电机、照明灯具时应满足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