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26-2018 建标库

8  海绵钛破碎包装与贮存

8.1  海绵钛破碎及包装

8.1.1  海绵钛坨的取出宜采用机械取出形式。

8.1.2  海绵钛破碎、包装建筑火灾危险性应按乙类设计。

8.1.3  海绵钛取出、破碎、包装厂房内地面和楼面宜铺设不锈钢板。

8.1.4  海绵钛在取出和破碎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设备材料应选择不污染海绵钛产品的材质。

8.1.5  海绵钛破碎车间应设置去边皮设施,采用机械去皮应设置惰性气体保护设施。

8.1.6  油压系统泵站应设置在破碎厂房偏跨。

8.1.7  非正品钛破碎线宜与正品海绵钛破碎线分设。

8.1.8  海绵钛坨切块宜选择采用油压机刀切的方式,海绵钛的破碎设备宜选用剪切方式破碎设备,每级破碎宜设置筛分装置。

8.1.9  破碎车间内应设置隔离灭火箱。

8.1.10  破碎系统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配置消音设施。

8.1.11  海绵钛人工挑选室应设置空调并进行隔音处理。

8.1.12  破碎后的海绵钛半成品应设置缓冲仓。缓冲量可由每天海绵钛产量、分析检验周期和产品粒度确定。

8.1.13  每条破碎线上应设置磁选和风选设施。

8.1.14  合格的海绵钛在包装前应设置混匀装置,进行混匀处理。

8.1.15  破碎和包装厂房应设置防火和灭火设施,不应采用水基灭火剂。

8.1.16  破碎和包装厂房内的电机、照明应满足防爆要求。动力和照明线路不应采用明线铺设,天车应采用拖缆供电。

8.1.17  海绵钛破碎车间采用的工具应具备防静电、防火花的要求。

8.1.18  海绵钛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绵钛》GB/T252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