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海绵钛破碎包装与贮存
8.1 海绵钛破碎及包装
8.1.1 海绵钛坨的取出宜采用机械取出形式。
8.1.2 海绵钛破碎、包装建筑火灾危险性应按乙类设计。
8.1.3 海绵钛取出、破碎、包装厂房内地面和楼面宜铺设不锈钢板。
8.1.4 海绵钛在取出和破碎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设备材料应选择不污染海绵钛产品的材质。
8.1.5 海绵钛破碎车间应设置去边皮设施,采用机械去皮应设置惰性气体保护设施。
8.1.6 油压系统泵站应设置在破碎厂房偏跨。
8.1.7 非正品钛破碎线宜与正品海绵钛破碎线分设。
8.1.8 海绵钛坨切块宜选择采用油压机刀切的方式,海绵钛的破碎设备宜选用剪切方式破碎设备,每级破碎宜设置筛分装置。
8.1.9 破碎车间内应设置隔离灭火箱。
8.1.10 破碎系统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配置消音设施。
8.1.11 海绵钛人工挑选室应设置空调并进行隔音处理。
8.1.12 破碎后的海绵钛半成品应设置缓冲仓。缓冲量可由每天海绵钛产量、分析检验周期和产品粒度确定。
8.1.13 每条破碎线上应设置磁选和风选设施。
8.1.14 合格的海绵钛在包装前应设置混匀装置,进行混匀处理。
8.1.15 破碎和包装厂房应设置防火和灭火设施,不应采用水基灭火剂。
8.1.16 破碎和包装厂房内的电机、照明应满足防爆要求。动力和照明线路不应采用明线铺设,天车应采用拖缆供电。
8.1.17 海绵钛破碎车间采用的工具应具备防静电、防火花的要求。
8.1.18 海绵钛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绵钛》GB/T 252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