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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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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 标识系统对—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标【识系:统可:能随着入廊管线【的建:设需:要,在综合管《廊运:行,。过程中不《断补充?。、调整和完善—本,条,规定:新设置?、补充或调整标识时!。不仅:应与原标《识,系统设计的要求相】符或相统一》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中有《关,标识系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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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 标识编号的统【一性、易辨识—性、唯?一性有利《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标识编号】可在设计《。阶段或?运行阶段进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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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本条》规定了标识系统维】。护巡检要求为了防】范危害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行为对廊体外—警示类标识系统可】。。适当:提高巡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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