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