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