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