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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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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 新!建输电线路在交【通困难地《。区设巡?。线站时其维护—半,径可:取40?km~50km【如沿线交通方便或】该地区已《有生产运行机构也可!不设巡检站巡检站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维?护检修工器具以及】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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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 杆塔上!的固定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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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杆塔均【应标明线路的名【。称、:代号和?杆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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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耐:张型:杆塔、分支杆塔和】换位杆塔《前后各一基杆塔上】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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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多回》路杆塔?上或在?同一走廊《。内的平?行,线路的杆《塔上均应《标明:每一线路的名称【和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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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杆塔应按【航空部门的规定装】设航空障《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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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杆塔上固定标—志的尺寸、》颜,色,。和,内容还应符合运行】。部门的要求
】
16.0.3!。 新建《输电线路宜》根据现有运行条件】配,。备适当的通信设【施
【16:.0.4 总【高度在?80m以下的杆塔登!高设施可选用脚钉】高于80m的杆塔宜!选用直爬梯》或,设置简易休》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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