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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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 新建!输电线路在交—通困难地《区,设,巡线站时其维护半】径可取40km~】50km如沿—线交通方便或—该地区已有》生产运行机》构也可?不设巡检站巡—检,站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维护检修工—器,具以及?。交通工具《
16】.0.2 》 杆塔上的固—定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所】有杆塔均应》标明线路《的名称、代》。号和杆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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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有耐张型杆塔、分!支杆塔和《换位杆塔前后各【一基杆?塔上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
【 3《 在多回路杆塔】上或在同一》走廊内的平行线路】的杆塔上均应标明每!一线路的名称和代】号
】 ?4 高杆塔应按】航,空部门的规定装设】航空障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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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杆塔上】固定标志的》。尺寸、颜色和—内容还应符合—运行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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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 !新建输电线路宜根】据,现有运行条件—配备适?当的通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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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 总高度在】80:m以下?的杆塔登高》设施可选用》脚钉高于《80:。m的杆塔宜》选用直爬梯或—设置简易休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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