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 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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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本规范!的附属构筑物涵【盖了主体构筑物以外!的所:有,细部结构、》各类工艺井、工【艺辅助?构筑物工程以—及连:接管道、管渠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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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本条对细部【结构、工《艺辅助构筑物工程施!工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对薄】壁混凝土结》构或外形复杂的【构筑物必须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确保二次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架稳固、拼】接严密防止钢筋【、模板发生变形、走!。动避免混凝土出现质!量缺陷第5款规定】拟浇筑的细部结构】、工艺?辅助构筑物混—。凝土和已浇筑—的,混凝土主体结构【衔接按?施工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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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 细部结构、工艺】辅助:构筑物混凝土—一次连续《浇筑量相对》于水处理构筑物【。要少得多《本节在总《结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试块的!。留置及其《验收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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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 ,。参考了?。相关规?范本节对细部结【构、工艺辅助构筑】物砌筑砂浆试块【留置及其验收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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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 》 本条第7》款水泥砂浆抹—面宜分为两道是指设!计无具体要求抹面厚!度为:20mm时》第,一道宜厚1》2~13《m,m第二道宜厚7~】8mm两《道抹面间隔时间应不!小于4?8h
6!.7.7 —。本条第?1款中?。规定当?使用木模板时—应,在适当位置如拱中心!。设八字缝《板以消除《模板和混凝土的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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