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 满水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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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满水试验】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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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定洁:。净、:充足的?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统设施及《安全措?施准:备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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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盖池体】顶部的通气孔—、人孔?盖已安?装完毕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照明等—标志:已配:备齐全;
【
?。 3 【安装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
【
4— 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应选用不透水【材料制成试验—时固定在水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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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对—池,。体,有观:测沉:降,要求时应选定观测】点并测量记录池体各!观测点初始高—程
9】.2.2 —池内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向】池内注水应分三【。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
— 2 》。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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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每次注水应!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和沉》降量检测;发现【渗水量或沉降—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作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
—。 :。 4 《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
《9.2.3》 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利用水位!标,尺,测针观测《、,记录注水时的—水位:值;
【
? 2 《 注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确】度应达1/10m】m;
?
【 3 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
?
:
4— ,。 ,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 5 测—。定时间必须连续【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时—。须连续测定两次【以上;?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时《。可继续延长观测【;延长观测的—时间应在渗水量符】合标准时《止
:
9.【2,.4 蒸》发量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池体有盖时蒸发【量忽略不计;
】
【 2 池体无盖】时必须进行蒸发【量测定;
【
— 3: , 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的水位
—
9.2.】5 ?渗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水池渗水量按下式】。计,算
—
式】中, q渗水量[L】/,(m2·d)—];
》
!A1水池的水—面面积(m2—);
! A2水】池的浸湿总》面积(m2》);
! E1水】池中水位测针的【初读:数,(mm?);
—
— :E,2测读?E1:后24h水池—中水位测针的末【读,数,(m:m);
! 《 e1测》读E:1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 e—。2测读E2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
:
9.2《.6 满》水,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水池渗水》量计算应按池壁(不!含内隔墙)》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
2 】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2!L/(m《。2·d?。),;砌体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3L/(m2·【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