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9.2 】 满水试《验 》。 9.—2.1  满—。水试:验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选—。定洁净、《充足的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统设施及安全措施!准备完毕; !    》 2 ? 有盖池体顶—部,的通气孔、》人孔盖已安》。装完毕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照明等标志】已配备齐全; 】     】。3 : 安装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 ! ?。   ?  4  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应【选用:不透水材料制成【。试验时?固定在水池中; ! 《    《5,。  对池《。。体有观?测沉:降,要求时应选定—观测点并《测量记录池体—各观测点初始高程 !。。 9.2】.2  池内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向池内注水应—分三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     2 【 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     3 【 每次注《。水应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和沉降量《检测;发现渗水量】或沉:降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作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     !。。4  ?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 9.2.】3  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利:用水位标尺测针【观测、记《录注:水时的水位值; ! :。   《  2 《 注: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确!度应达1/1—0mm; !     》3  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 》  《   4《  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 ?     —5  测定时间必须!连续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时《须连续测定两—次以上;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时可继《续延长观《测,;延长观《测的:时,间应在渗水量符【合标准?时止 — 9.2.4 】。 蒸发量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池体有盖【时蒸发量《忽略不计; ! : ,   2《  池体无盖—时必须进行蒸发量测!定; 】    3  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的水位】 , , 9.2【.5  渗》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水池渗水《量按:下式计算 》 : !式中  q》。渗水:量[L/《(m2·d)—。],;   !   ? ,A,1水池的水面—面积(m2); !     】 , A2水池的浸湿】总面积(m》2):; 》    》   E1水—池中水位测针的初】读数:(mm)《;, 《  ? ,    E》2测读E1后24】h水池中水》位测针的末读数(】mm); 【 :     》  e1《测读E?1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   《    《。。。e2测读E2—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9.2.6  满水!。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池渗【水量计?算,应按池壁(不含【。内隔墙?)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 2  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2L/(m2·d)!;砌体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3L《。/(m2·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