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9.2  满水试】验 》 9.—2.1 《 满水?试验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选定洁净、充足的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统设施及安全措施准!备完:毕; 《     】2  有盖池—体顶部的通气孔、人!孔,盖已安装完毕—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照明等标志已配备】齐全:; ? , ?。 ,   3 》 安装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 !  ?   4  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应选》用不透水材料制成试!验时固定在水池中】;  】   5  对【池体有观测沉—降要求时《应选定观测点并测】量记录?。。池体:各,观测点初《始,高程 — 9.2.—2  池内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向池《内注水应分三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 ?    2  【。。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   —  3 《 每次注水应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和沉降量检测;!发现渗水量或沉降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作: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  :  4  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 9.2.3】  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利用水位标尺—测,针观测、记录注水时!的水位值; ! ,  :   2  注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确度应?达,1/10《mm:;   !  3  》。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 【 :    4  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 :     5—  测?定时间必须连续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时!须连续测定两次以】上;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时?可,继续延长《。观测;延长观测【的时间应在渗水【量符:合标准时止 ! 9?.2.4  —蒸发:量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池体有盖时蒸【发量:。忽略不计; 【  》   ?2 : 池:体无盖时必须—进行蒸发量测—定; 》。    — 3 ? ,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的水位 !9.2.5  渗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水池渗【。水量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  q?渗水量[L/(【m2·d)]; ! ,。 ?  :  :  A1水池的水面!面积(m2); 】 :  《。 ,  :  A?。2水池的浸》湿总面?积(m2)》; ?    【   E《1,水池中水位》测针的初读》数(mm); !      】 E:2测读E1后—。2,4h水?池中水位测针—的末:读数:(mm); — ,。  》     》e1测读E1—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  —     e—2测读E2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9.!2.6  》满水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水池渗水》量计:算应按池壁(不含】内隔墙)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 :     2】。 , 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2L/【(m2·d);砌体!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3L/(m2·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