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
》
6.3.1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后—张法预应力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
?
, 2 — 除按本节》规,定施:。工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
6》.3.2 构【件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按构:件,的安装部《位配套就近堆放;
!
?。
—2 堆放时—应按设计受力—条件支垫并保—持,稳定;曲《梁应采?用三点?支,承;
》
《 , 3 堆放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
《
】。 4 构件的标识!应朝向外侧
—
6.【3.3 》构件运输及吊—装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
:
6.3.4 !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之间、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
:
:
6.3《.,5, 现浇《混凝土底板的杯【槽、杯口安装—模板前应复测—杯槽、杯口中心线】位置;杯《槽、杯?口模板必须安装牢】固,
6.3!.6 杯槽内壁】。与底板的混凝土【应同:时浇筑?不应留置施工缝;宜!后浇筑杯槽外壁混凝!土
6.!3.7 预制构】件安装前应复验合格!;有裂缝《的构件?应进行鉴定
!
6.3.—8 预制柱、【梁及壁板等在—安装前应标注中【心线并在杯槽—、杯口?上标:出中心?线
《
6.3.9 ! 预制构件》安装前应将》不同:类别的构《件按预定位置顺序编!号并将与混凝—土连接的部位进行】凿毛清除浮渣—、松动?的混凝土
—
6》。.,3.10 —构什应按设计位置起!吊曲梁宜采用三【点吊装吊《绳与构?件平:面的交角不》应小:于45°;小于【。45°时应进行【。强度验算
】
,
6.3.1—1 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曲】梁应在梁的跨—中设临时《。支,撑待二次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及以上时!方可:拆除支撑
!
6.?。3.12 安【装的构?件必须在轴》线位置及高程—。进行校正后焊接【或浇筑接头混凝土】
6.3!.13 构筑物壁!板,的接缝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壁板接》缝的内模《在保证混《。凝土不离析》的,条件下宜一次安装】到顶;分段浇筑时】外模应随浇、随【支分段支模高度不宜!超过1.5m—。;
》
: 2》 浇筑前接缝的壁!板表面?应洒水保持湿润模内!应洁净;
》
】 3 壁板—间的接?缝宽度?不宜超过《板宽:的,1/10;缝内浇筑!细石混凝土或膨胀】性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比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 4 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温】度选择壁《板,缝宽较大时进行浇筑!;
《
5 ! 混凝土如》有离析现象》应进行二次》拌合;?
! 6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2,。50mm并应采用机!械振捣配合人工【捣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