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1.1】。 , 住宅排气管道系】统通风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 3《09的有关规—定
【。4.1.2》 排气管道系【统设计应保证气体顺!畅,排出: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烟气倒《灌
4】.1.3 应【。。根据排?风量:需求验算排气—管道系统《组件的通风能—力各组件过流截【面,的气体流《速不宜大《于15m《/s并不应超过各】组件的?标定的工作》能力
】。4.:1.4 》排气道截面》尺寸、防火与止回部!件接:口、风帽接口的设计!宜标准化、》模数化
!4.1.5 排】气道垂直承载能力、!承托件的承载能力】、风帽与《基座连接《强度及其他相—关结构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进行核算其》设计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相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