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工程验收
6.3.1 说明电子工业厂房自动化工程系统验收的先后顺序。
6.3.2 本条说明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的内容并强调要有验收记录。
6.3.3 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场的交接检查和验收记录。
6.3.5 强调系统检测应该是在系统经过试运行,能够稳定运行时才可进行检测,以检验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
6.3.6 说明检测的主导者及检测的依据。
6.3.10 本条说明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验收和实物及系统功能验收。
6.3.11 对工程验收结论进行了规定。
6.3 工程验收
6.3.1 说明电子工业厂房自动化工程系统验收的先后顺序。
6.3.2 本条说明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的内容并强调要有验收记录。
6.3.3 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场的交接检查和验收记录。
6.3.5 强调系统检测应该是在系统经过试运行,能够稳定运行时才可进行检测,以检验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
6.3.6 说明检测的主导者及检测的依据。
6.3.10 本条说明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验收和实物及系统功能验收。
6.3.11 对工程验收结论进行了规定。